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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指持槍介選…網路發文涉誹謗王美惠 嘉市議員林煒軒助理遭起訴
去年嘉義市立委大選前,市議員林煒軒的李姓助理涉嫌在網路發表「嘉義市信賴之友會江某某 持槍介入大選」文章,內容涉嫌貶損立委王美惠、市議員黃敏修、前議員江熙哲等人,王等人認為有加重誹謗、意圖影響選舉,委任律師提告。嘉義地檢署偵結,今將李男依妨害名譽罪嫌起訴。至於林煒軒及提供帳號吳男與轉發訊息劉男予不起訴處分。
檢方起訴書表示,去年9月20日晚,30歲李男基於加重誹謗犯意,利用手機連結網際網路,登入網路電子佈告欄批踢踢實業坊後,公開發表「嘉義市信賴之友會江熙哲 持槍介入大選」文章標題及內容,指摘王美惠為小三、江熙哲多次持槍恐嚇民進黨5名議員、介入議長選舉、犯下多起持槍暴力恐嚇,被地方法院判決褫奪公權、黃敏修準備5千萬元參選議長、黃敏修曾拿1千萬元給王美惠參選議員等不實情事,並附上圖片,將江熙哲雙手分持不明物品模糊化,暗指有持槍情事,加上「以槍枝威脅恐嚇」文字,供不特定人瀏覽,足以貶損王、江、黃名譽。
檢方起訴李男犯有加重誹謗罪嫌;因發文時間在總統、立委選舉登記之前,沒有涉犯選罷法。
檢警調查,李男是利用28歲吳男的帳號,經查吳男對於發布訊息內容並不知情。轉發訊息的62歲劉男也僅係轉發、分享文章,並沒有任何評論。因此2人不起訴處分。
因李男擔任林煒軒助理,林又曾是王美惠助理,王等人認為李男是受林指使,檢方偵訊時李男行使緘默權,不過他在警方詢問時供稱,文章內容是自己撰寫,張貼文章也沒有受他人指示。檢方調查,雖然李男是林的助理,但他否認受他人指使,扣案手機鑑識結果也沒有發現他受他人指使,因此,林煒軒不起訴處分。
檢方認為,文章是李男所撰寫及公開發表,沒有積極證據認定吳、劉、林等3人與李男有犯意的聯絡、行為的分擔,應認其等犯罪嫌疑不足,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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