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警詐網友報案人辭職後繼續騙 吃上刑責另判休職2年
高雄市警三民第二分局前警員王建勛佯稱有便宜手機可賣,或可代為操作賭博網站並保證獲利,先後訛詐黃姓網友和黃姓報案人,共騙得18萬8千元;王在辭職後,另外又誆騙李姓等6名民眾,高雄地院依詐欺取財罪判王1年4月得易科罰金之刑確定。高市府認為王破壞聲譽,將他移送,懲戒法院判王休職,期間2年。
王建勛透過PTT帳號結黃姓網友,並以LINE向對方表示有低於市價的手機可以兜售,網友於2022年1月5日至28日間共計匯款7次,失金11萬7千元。
另名黃姓被害人因報案而到三民二分局,這才結識王,但王卻說可以幫忙操作博弈網站,保證獲利,黃姓報案人於同年月18日至28日間共匯款6次,王獲取7萬1千元。王翌月11日辭職,接著以兜售伍佰等人的演唱會門票名義詐騙6個人。
懲戒法院審理時,王未提出答辯。懲戒法院認為王先後任職分局鼎金派出所、警備隊,是具法定職務權限的公務員,卻先後對民眾施詐,王身為警務執法人員竟視誠信如無物。
懲戒法院認為為維持公務紀律,有懲戒必要,本件事證明確,王建勛允諾賠償被害人卻未履行,且他辭職後還拿警察服務證的照片招搖撞騙,導致機關聲譽受損,因此判休職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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