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婦健身房裸胸美食街脫褲辯稱情趣 法官判妨害風化罪
嘉義市有名少婦在市區某健身房裸露胸部、掀裙露私處供丈夫碰觸、觀看,又到某百貨公司美食街脫內褲露私處讓丈夫拍錄,案經安管人員察覺報警;少婦辯稱是和丈夫間的情趣,法官認為在公共場所輕率地裸露、撫摸下體,敗壞善良風俗,依犯公然猥褻罪,應執行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年約32歲沈婦被控在2022年11月10日深夜於市區某健身工廠內,掀開上衣裸露胸部、掀裙子張開雙腿露出私處;2023年1月28日傍晚在某百貨公司美食街手扶梯旁脫掉內褲裸露私處,安管人員透過監視器發現報警。
沈婦矢口否認有任何公然猥褻犯行,她辯稱,在健身房內掀開上衣裸露胸部給丈夫(所涉妨害風化罪嫌,檢方不起訴處分確定)碰觸、掀裙子張開雙腿露出下體等都是她跟丈夫間的情趣,健身房內的穿著本來就是比較裸露的,當天健身房內也沒什麼人,她沒有給其他人看的意思;在百貨公司內是在很隱密的地方脫掉內褲,由丈夫替她拍攝裸露影片,不是要給他人看,都是單純跟丈夫間的情趣。
健身房經理作證,2022年11月21日上午,有員工傳訊息表示前一天晚上11點30分左右,會員反映有對夫妻疑似在拍攝不雅影片,他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被告在4樓跑步機上、在3樓走道處有掀開上衣露出乳房,另在3樓腹部訓練機上有掀開裙子露出下體,及仰躺在機器上張開雙腿並自己用手撫摸下體,毫無任何遮掩,於過程中,附近都還有其會員正在操作器材健身。
百貨公司安管人員證稱,2023年1月28日傍晚觀看監視器,發現被告在地下一樓美食街北側下樓方向的手扶梯旁脫下內褲,由另一名男子用手機拍攝。
法官調閱監視器,被告在不特定人往來頻繁的手扶梯或走道旁褪去內褲、裸露下體,對於所有行經過公共場所的人可能因此觀覽她裸露的身體部位不以為意。
法官審酌,被告不顧公眾場所他人感受,輕率地裸露、撫摸下體等行為,除造成他人可能感到不適或厭惡外,也敗壞社會善良風俗,犯後否認犯行,考量犯罪動機、行為地點、大學教育程度、從事網拍、家境小康等情狀,量處犯公然猥褻罪,共2罪,各處拘役30日,應執行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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