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卡分期」狠詐台中139名大學生千萬元 檢起訴3C業者求重刑
中部日前發生上百名大學生遭「無卡分期」詐騙,檢警搜索西屯區誠選良品3C店林姓老闆、林姓店長及紀姓業務,發現3人聯手向學生佯稱幫做業績就給5000元獎金,誘騙對方和融資公司簽約買電老、手機,至少139名學生受害背負欠債,林等詐得上千萬元,檢方今依加重詐欺罪起訴3人。
台中地檢起訴指出,林姓男子(34歲)是誠選良品公司老闆,紀姓男子(35歲)為該店店長,公司主經營電玩產品批發零售,同時兼作手機、電腦分期購物服務,另名林姓男子(27歲)從事3C產品買賣業務。
檢方查出,3人今年3月起共謀組織詐欺集團,利用涉世未深的大學生作為人頭,假意以大學生購買 3C產品向資融公司辦理「無卡分期」方式,由林姓業務先支付部分前期款項,或簽發受款欄為自己的無效本票。
林姓業務向學生佯稱願代替清償剩下的債務,藉此取信大學生後,誘騙學生陸續介紹更多同學參加簽立「無卡分期」的購物合約,而剩下的多數分期購物債務就讓簽約的學生自行承擔,以此方式向資融公司詐得款項,並導致學生受有債務承擔之損害。
檢方追查發現,林等人以虛構「MacBook 筆記型電腦」交易,前後共102位學生受騙,林等會以每件交易可獲得5000元的報酬,誘騙學生將相關購物申請資料填妥,3人再拿非購買的MacBook 筆記型電腦與被害學生合拍照片,再將該MacBoo收回櫃台。
林等藉此取信於資融公司,核發每台分期購物的MacBook款項8萬4078元給公司,且每核定一筆購物,林姓老闆就會交付林姓業務現金6萬元為酬勞,而紀姓店長每經辦1件就可抽得1000元的佣金。
檢方也發現,林等還會以iPad平板電腦或iPhone手機交易,共37名學生受騙,經查林等以每件交易可獲得3000元至5000元報酬,誘騙學生簽約購買取平板、手機,並交由林姓業務處理,林再將開商品轉售獲利。
檢方說,全案受害學生上百人,詐騙金額超過千萬,林等3人惡性重大,偵結依加重詐欺、組織犯罪條例等罪嫌起訴,見請法院從重量刑,並請法院宣告沒收3人共同犯罪所得974萬3040元,及林姓業務單獨犯罪所得273萬87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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