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高雄市議員選舉當初被控行賄 判決出爐「真相」曝光
高雄去年代表民眾黨參選市議員不幸落敗的陳惠君,選舉期間遭檢舉不當行賄,以募款餐會一桌5000元價金,請來馮姓等14人,以外燴方式免費用餐,陳惠君、龔姓總幹事、蔡姓樁腳3人,被依違法選罷法起訴;經1年多審理,因該餐會14人並非全是該區選民,找來用餐實為湊人數「充場面」,法院還3人清白,宣判無罪。
判決指出,民眾黨去年11月28日在高雄仁武區舉辦聯合募款餐會,歷經一波三折,因黨主席柯文哲原定南下輔選告吹,以致餐會上另兩名候選人莊貽量、李建輝退出,由於,陳惠君本並無政治背景,動員號召能力有限,原訂席開90桌,一改再改下,改為30桌,最終以餐會前兩天的統計人數訂席,大刀砍為13桌。
當時,陳競選總部估計,餐廳恐已備料,但實際到場恐僅5桌,為求不對餐廳失禮,陳競選總部趙姓副主任以LINE傳訊,請託具新住民人脈的蔡女,找人填補空位,為營造勝券在握氛圍。
不過,趙未告知蔡女該募款餐會每人需繳5000元餐費,蔡女以為餐會為免費用餐,找來60人該選區選民及其親友參與,當蔡事後得知,需繳贊助金用餐,大為光火。
「這樣一定不會選中」、「不要吃了啦,坑人」蔡女將所邀里民的LINE對話截圖給陳惠君,並傳訊告知找來多為該選區選民,若改提需繳費才能用餐,恐因此影響選情。事後,陳惠君授意龔男轉告蔡女,可免費招待,蔡因此僅找來13人,而龔請來母親參與餐會。
法院審理時,陳惠君否認行賄,坦承因動員能力有限,就怕屆時場面冷清,因此請蔡女找人湊數充場面,但陳強調,並未指定蔡女找來的人必須是第五選區選民,任蔡自由邀約。
經查,該餐會參與人,除選民外,多為被告三人親友及工作人員,合議庭認為,接受免費餐飲並不當然構成賄選,「接受免費提供餐飲」與「約定投票給特定人選」二者間需存對價關係,才算成立犯罪事實,雖該餐會上進行選舉活動,但無從認定達成約定投票行為,宣判陳惠君等三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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