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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博士追女同事被拒...猛寄信求愛騷擾 賠27萬獲緩刑
台中施姓博士追求女同事被拒絕遭對方封鎖LINE心生不滿,2個月內就寄了20封電子郵件、1封明信片給對方,表達斷絕聯繫不滿又訴說愛意,害女子心生畏懼,法院一審依跟蹤騷擾罪判他3月,二審考量施賠償女子27萬元調解成立,認為他顯有悔意,撤銷改判拘役55日,緩刑2年,全案確定。
檢警調查,施男2022年9月發現遭女同事封鎖LINE,心生不滿就自同年9月14日起至11月15日間,連續寄了20封電子郵件、1封明信片給對方,要求女子和他聯絡並表達遭斷絕聯繫、封鎖的不滿,同時也向女子訴說愛意,造成女子心生畏怖影響生活。
檢方訊時,施男雖坦承有寄信但否認騷擾,女子則出示收到的信件佐證;台中地院一審簡易庭審酌,施男不思理性方式追求異性,在女子明確拒絕被追求後,又陸續寄信干擾對方生活造成心生畏懼,考量他無前科、最終坦承,依跟蹤騷擾罪判他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施男不服上訴,表示他事後已經和女子達成調解並賠償完畢,認為一審量刑過重,希望可以請求緩刑。
台中地院二審合議庭查,施男提起上訴後,確實已經和女子調解成立,當場賠償對方27萬元,可見他已經盡力彌補造成的損害,因此量刑基礎已有不同,認為他上訴有理有,撤銷原判決。
合議庭審酌,施男寄信騷擾女子行為實有不該,考量他博士畢業、從事教職,有未成年子女需扶養,犯後調解顯有悔意,認為他應當知謹惕,改判他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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