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前晚喝通霄…男休息12小時以為夠了 一上路酒測超標被逮
桃園一名41歲謝姓男子昨晚開車行經桃園區文中路,經酒測攔檢時員警發現車內有酒味,謝男稱自己「今天沒喝酒」,但經實施酒測值為0.3MG/L超標,他才坦承昨晚和朋友喝酒喝通霄,為了不酒駕已經休息超過12小時,再上路竟還是超標,全案依公共危險罪移請偵辦。
入秋後天氣漸漸轉涼,許多民眾開始冬令進補、吃燒酒雞等含酒精食物,容易增加酒駕風險,對此桃園警方將利用各項場合宣導,並規劃勤務加強取締,防制酒駕交通事故發生。
結果桃園警分局員警昨晚9點53分在桃園區文中路取締酒駕時,發現一名41歲謝姓駕駛車內有酒味,請其配合測試棒檢測,確認有酒精反應。對此謝男連忙撇清自己當天沒喝酒「怎麼會有酒精反應?」但經實施酒測為0.3MG/L,已經超過標準值。
對此謝男才坦承,前晚與朋友喝酒歡聚到當天早上6點多,為避免酒駕還在朋友家休息一整天到晚上,覺得酒已經退了才開車上路,沒想到竟然還是超標,當場說不出話,全案依公共危險罪移請偵辦。
桃園警分局提醒,6月30日上路的酒駕扣牌新規定,查獲酒駕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5毫克違規標準以上,需當場拆卸汽機車牌照,移置保管。此外酒後駕車酒精濃度超過0.25mg/l以上,警方會將車輛當場拆車牌扣牌,移置保管後免付繳納罰款收據領回,需自行請拖吊車將車輛拖離,不得再行駛道路上。而嚴重超速也從超速60公里下修為40公里,最高可罰3萬6千元並吊扣牌照6個月。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