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男3度酒駕後再犯 土地遭查封速繳款
嘉義市林姓男子曾3度酒駕被罰、入監執行,去年11月因無照駕駛且於5年內3度酒駕經警舉發,遭罰鍰18萬元。林男經通知不繳罰鍰後,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立即查封抵押土地,他即刻繳清。
嘉義分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林姓男子自民國105年至110年間,3度因酒駕不能安全駕駛犯行分別被判刑入監或易科罰金,同時被吊銷駕駛執照。不料,他仍未記取教訓,去年11月某日再因無照駕駛且於5年內3度酒駕經警舉發,並由嘉義區監理所裁處罰鍰新台幣18萬元。
嘉義分署表示,林姓男子經通知後仍未繳罰鍰,也不提出說明,執行人員即調查他的財產。
經查林姓男子在嘉義市區有筆土地,且向金融機構抵押貸款50萬元,執行人員於是立即發函嘉義市地政事務所查封土地。貸款的金融機構知情後也馬上行使土地抵押權聲請參與分配。
林男親屬知道土地被查封後,馬上致電承辦人員,表示願替他全數繳清。林男的態度從原本的不聞不問,到偕同親屬繳清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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