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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煞砍斷店員手臂 檢求處重刑
被害人送醫時昏迷指數三,手臂難再接回,顱骨骨折併氣腦,全身約有八處刀傷,至今昏迷未醒。
檢方調查,張男和陳男住在宜蘭,受不詳人士指示預謀砍殺被害人,今年六月廿四日二人到林男工作的員林市寵物店假意購物,以林態度不佳為由,發生口角後離去。
六月廿五日晚間七時許,二嫌再到寵物店,先朝林臉部噴辣椒水,波及店長和女店員等三人,隨後二嫌拿出柴刀與鐵槌重擊林男頭部,林失去意識後,再用柴刀將林男手臂砍斷;當時陳男曾打手機給不詳人士告知已完成任務,再將手機通話紀錄清除並重置手機。警方接獲寵物店店長報案,隨後陳男也打一一○「自首」,但堅不說出幕後指使人。
檢方認為,二人與被害人素不相識無仇怨,受不詳之人指使,砍殺被害人已倒地無反應,仍依不詳之人下達指令,以黑幫行刑式手法,砍斷林的手臂,事後還企圖湮滅證據,清除通話紀錄,並否認有殺人動機,辯稱無人指使,犯後態度不佳,無悔意,昨依殺人未遂、傷害、毀損及恐嚇等罪嫌起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兩人因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與逃亡之虞,移審後法院裁定繼續收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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