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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4千買iPhone二手機只收到保護貼 賣家判罰15萬元
彰化縣洪姓男子去年在網路貼文要販售二手iPhone手機,立即被買家私訊買走,但另一名買家又私訊要買,洪男明知自己已無二手機,卻仍答應要以4千元出售手機,待賣家匯款後,洪男只寄出手機保護貼及保護殼,賣家氣得報警處理,彰化地方法院依詐欺取財罪將他判刑5月,可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洪男去年9月以膩稱「花男」在臉書社團「二手iPhone買賣團」貼文表示要賣二手機,手機立即被買家買走,同時間另一名買家也私訊洪男要買手機,但洪男明知自己已無二手機,仍於隔天私訊買家表示仍有存貨,要賣4千元,待買家將4千元匯入洪男帳戶後,洪男卻只寄給買家手機保護貼及保護殼,買家始知受騙報警處理。
法官認為,洪男不思以正途獲取所得,於網路交易上詐騙告訴人,侵害告訴人之財產權,讓社會大眾對於網路交易失去信任,且洪男曾因公共危險案件,被判刑2月,而再犯本案,顯見未能自前案記取教訓,應加重其刑,衡量洪男犯後坦承犯行,且已賠償告訴人全額損害,因此依詐欺取財罪將他判刑5月,若易科罰金需罰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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