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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蕈菇之父長子罵員工「爛貨」二審賠55萬獲緩刑
台中市林姓男子是「蕈菇之父」的林姓業者長子,林在前年間前往弟媳掛名負責人的公司內,以股東身分,要求公司會計等人,提供財務報表讓他閱覽,但因員工回應需請示,引來林不滿,飆罵「爛貨」、「全部換掉」等語,林在二審時賠償11名員工,每人5萬元,獲判緩刑5年,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林姓男子是台中市一家公司的股東,該公司負責人為弟媳,前年6月10月下午3時許,林前往該公司,要求會計人員提供財務報表,會計回應需請示負責人,引來林不滿,辱罵三字經、五字經,「你們這些爛貨,才把公司業績搞得這麼爛」。
林男還把辦公桌的文件掃到地上、翻倒辦公椅、桌面電腦螢幕,甚至持檔案夾丟公司員工,還說「我就坐在這兒20分鐘,你日報表跟月報表沒有,我把整個全部換掉」等語。
林男另在同年6月間,在父親辦理喪事法會時,與胞弟發生肢體衝突,造成胞弟臉部、手腳都有多處傷勢。
林男胞弟、11名員工提出強制罪、傷害等告訴,一審依強制罪判刑7月,其餘得易科罰金之罪判刑7月。
林男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林男以向每名員工賠償5萬元,總計支付55萬元,與員工達成和解,合議庭據此撤銷改判,判刑1年,得易科罰金36萬元,緩刑5年,緩刑期間向指定機構,提供義務勞務40小時,法治教育6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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