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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轉!貴婦級網紅袁曼軒遭前公婆討豪宅 她扳回一城

貴婦網紅袁曼軒和礦業大王之子Pierre婚變,丈夫控她帶小王回住處共枕、互吻,求償200萬元,法院認為丈夫在臥室、住處大門口偷裝監視器,侵害隱私,畫面無證據能力,且Pierre外遇泰籍女子,判免賠。袁婦另遭前公婆提告要求返還借名登記的豪宅所有權,一審判她應將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給前公婆,台灣高等法院昨廢棄原判決, 第一審判決駁回,改判袁曼軒不用還。

Pierre主張,他和袁曼軒(Sherry)2017年間結婚,因工作、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而未入境台灣,但袁曼軒卻在2019年2月16日、4月12日帶賴姓男子回新北市的住處過夜,他的配偶權遭侵害,求償200萬元精神慰撫金。

袁曼軒表示,新北市的住處是她和前夫共有的,每次她入境台灣都會住在那裡,但前夫未經她同意在房屋門口裝監視器,甚至在臥室面對床鋪處裝針孔攝影機,長期監視她,嚴重侵害她的隱私權,認為監視器和針孔攝影機的畫面屬於違法取證。她表示,和賴只是朋友,沒有發生超友誼行為。

台北地院認為Pierre自稱是以手機連線大門監視器、臥室針孔攝影機而取得畫面,又稱為維護住家安全、私人空間,才裝設監視器與針孔攝影機,但他在臥室電視機中的隱密處裝針孔,鏡頭僅正對床鋪,顯然是要長期監視袁曼軒,過度侵害隱私權,取得證據的手段違反比例原則。又,縱使放寬認定門口監視器畫面有證據能力,但從畫面來看,也難認袁曼軒和賴有親密或踰矩行為,判她免賠。

高院確認該房子為夫妻倆共有,2020年2月起兩人就未再共同生活,袁曼軒前年1月13日在北院提離婚訴訟,後來因Pierre在澳大利亞提離婚而撤回。澳大利亞法院前年10月15日簽發離婚令。高院認為Pierre在2020年間就出軌泰籍女子,駁回上訴。

Pierre的父母提另件訴訟,指2018年間出資2600萬購買新北市房地,借名登記在兒子、媳婦名下,2人登記的應有部分各為一半,因袁曼軒訴請離婚,且向社工陳稱「有計畫出售房地,另於台北市文山區購屋」,因此請求袁曼軒將房地移轉登記給他們。北院認為確有借名登記關係,去年5月判袁曼軒應把房地移轉登記給Pierre的雙親;高院昨認為一審認事用法違誤,改判袁曼軒不用還。

貴婦網紅袁曼軒被前公婆要求將房地移轉登記給他們,台北地方法院認定確實有借名登記關係,去年5月判袁婦應把房地移轉登記給Pierre的雙親。袁曼軒上訴,台灣高等法院昨改判她不用還。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貴婦網紅袁曼軒被前公婆要求將房地移轉登記給他們,台北地方法院認定確實有借名登記關係,去年5月判袁婦應把房地移轉登記給Pierre的雙親。袁曼軒上訴,台灣高等法院昨改判她不用還。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針孔攝影機 監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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