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若當選下屆總統 侯友宜點名「兩大機關」:打掉重練

父千萬房地死前贈與母遺產歸零 女用2年條款要繼承敗訴

日本「小手」昔啟發台積電 今失落的半導體王國能否重返榮耀

想分手遭健身猛男勒死 辯「很愛她」無期上訴變成15年刑

健身教練張育銘勒斃女友,一審遭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台灣高等法院今改判他15年徒刑。資料照片。記者王宏舜/攝影
健身教練張育銘勒斃女友,一審遭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台灣高等法院今改判他15年徒刑。資料照片。記者王宏舜/攝影
健身教練張育銘不滿女友分手,以整理搬家物品為由約女友回到租屋處,趁女友背對他時勒斃,警方到場時他反鎖房門持刀自戕,送醫無礙;新北地方法院依殺人罪判張無期徒刑。張和檢方皆上訴,張聲稱「交往時很愛女友,是出於一時氣憤才犯錯,真的不是故意的。」,台灣高等法院今減為15年徒刑。

張不滿女友去年1月至2月間提分手,先在網站YouTube上搜尋殺人手法,又向朋友透露殺女友的念頭,並將女友約到原本兩人同住的租屋處見面,因無法接受分手事實,趁女友背對他時將她勒斃。張勒死女友後打電話給好友,稱要自殺並交代後事,警方獲報趕到場,張將門反鎖後持刀自戕,員警及時救下。

新北地院認為張育銘打給友人,只是表達自殺意願,沒要求對方報警,見警方到場後還鎖門,不符合自首要件。張僅因無法接受女友分手並另結新歡,就殺害女友,新北院認為不值得同情,且他勒住女友長達2至3分鐘,女友不停掙扎卻不停手,手段殘忍。

張育銘曾與多人因行車糾紛發生衝突,女友生前也曾向朋友透露張讓她感到不安、害怕,一審認為張欠缺自我控管情緒能力,依賴暴力解決問題,而這也是兩人感情生變的主因。張一再表示是因第三者介入,才會產生殺人想法,沒能反省自己如恐怖情人的交往模式,犯後態度欠佳,一審判他無期徒刑。

檢察官對刑度有意見,上訴高院,而張也認為「判太重」而上訴。高院先前開庭時,張表示當下是臨時起意,並非預謀殺人,且他應該符合自首要件;女律師辯護稱張沒有用刀、也「沒有毀棄損壞屍體」,且犯後也感到抱歉、坦承犯罪,不應論處無期徒刑。

檢察官臚列張分手後,持續打電話給被害人的情事,包括說自己壓力大、吃不下,一直要求見對方,甚至指責她「腳踏兩條船」。

高院開庭時,死者父親表示案發前2個月,女兒就已經分手,但張不斷言行恐嚇、兩度動手,妻子還因此患憂鬱症。因台灣司法心理學會鑑定指死者母親「可能原諒被告」,死者母親澄清是因為怕張出獄後又來威脅,她不是真的要原諒,她懇求法官主持公道,維持無期徒刑,不要讓張有機會再殺人。

檢察官指出,鑑定結果顯示張姓凶手較無悔過、自省之心,有中高再犯率,不容易復歸社會,建請合議庭處理適當之刑。

張在最後陳述時,站起來向死者雙親鞠躬致歉,但死者雙親身體側向另一邊、不願接受。不過高院在審理後,仍改判張15年徒刑。

★珍惜生命,若您或身邊的人有心理困擾,可撥打
安心專線:1925|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張老師專線:1980

女友 分手 殺人

延伸閱讀

軍校生搞上女友媽鹹濕片遭揭露 嗆女友爸沒資格當老公

娶交往6年女友 馬東石曝婚後生活狀況

母親涉貪被判無期徒刑 歌手曲婉婷名下2物業遭法拍

她腳踏兩條船? 健身教練勒死女友 拒承認是恐怖情人

相關新聞

6歲兒遭父毆打 泡澡暈眩溺斃

徐姓男子認為六歲兒子不聽話,連續用衣架狠抽、逼赤裸罰站,還對待幼童以軍事化口吻命他「喝水喝到第五壺」,否則就沖冷水,拿塑...

前農業局長涉貪喊冤「替農民謀生路」 發聲明痛批檢秀智商底線

台中地檢署偵辦台中市前農業局長王俊雄2017年涉嫌詐領補助費27萬6000元,並藉赴加拿大行銷柑橘卻帶妻女出國不實核銷,...

林秉樞爆打高嘉瑜判2年10月雙方不上訴 再服刑14天可自由

男子林秉樞毆打立委高嘉瑜,逼她在母親靈堂下跪、拍攝私密影像,一審依傷害、偽造文書等13罪判刑2年10月,其中傷害罪8月不...

樂陞坑殺2萬股民 許金龍判10年定讞今北檢報到發監

樂陞科技前董事長許金龍營造日商百尺竿頭公司收購樂陞假象,併購案破局,坑殺兩萬名投資人;最高法院本月20日依違反證券交易法...

貪汙案3助理認罪!辯護人:高虹安有頭有臉 小兔只能選擇聽從

台北地院審理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貪案,今天傳喚高虹安3名前國會助理出庭,3名助理全部認罪,對起訴書不爭執。曾任高虹安國會辦公...

正式開戰!大小S聯手求償400萬 葛斯齊要法官傳黃子佼出庭作證

大S徐熙媛、小S徐熙娣被黃子佼「毀滅式爆料」強迫他吸毒,狗仔葛斯齊在電視節目上加碼透露指出,他曾在酒店遇過認識大小S的藥...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