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議員在里鄰長活動各贊助1萬摸彩 對手控當選無效敗訴
民進黨基隆市議員陳軍佐、國民黨市議員何淑萍在去年選舉投票前2、3月,在市府舉辦的里鄰長自強活動,各提供1萬元供摸彩,無黨籍市議員候選人李嘉濠提出當選無效之訴。基隆地院審理後,認為符合正常社交規矩,也未構成對價約定行為,駁回告訴。全案可上訴。
李嘉濠提告指出,陳軍佐和何淑萍去年8月22日和23日、同年9月5日和6日在市府舉辦的信義區里鄰長自強活動晚宴,提供超出個人當天餐費正常應回饋金額,即1萬元供現場摸彩,涉犯選罷法行賄罪,聲明兩人當選無效。
陳、何答辯,提供現金供主辦單位抽獎,曾遭調查局及警方依涉犯選罷法送辦。基隆地檢署偵辦後,作成不起訴處分,案經職權送再議,台灣高檢署檢察長駁回再議確定。原告未能提出被告涉犯罪證據,請求駁回之訴。
法院審理時,包姓女子證稱,在晚宴中可抽到紅包,頒獎給她的是陳軍佐,她不知紅包內現金是陳提供。徐女證稱,她抽到500元紅包,也是由陳軍佐頒獎,並沒有聽到陳請託拜票,她不清楚紅包是否為陳提供,也不會投給他,因為她支持藍營的候選人。
另有抽到500元紅包的證人證稱,除了疫情期間,市府每年都會辦相關活動,也都有抽獎,大多是禮劵,少部分是現金。除了市府準備的禮券,到場貴賓也會加碼提供紅包。當天陳軍佐及何淑萍都有加碼紅包供抽獎,以往每次議員都會到場加碼,不覺得今年有比較特別,她不知道抽到的紅包是誰提供。
法院指出,活動由基市府舉辦,陳軍佐和何淑萍的丈夫各提供1萬元現金供摸彩,陳、何也都在晚宴上受邀頒獎。2人提供現金摸彩雖屬無償,但僅為增加曝光機會,合於一般社會通念正常社交規矩,並無對價約使選民投票權一定行使或不行使,不構成選罷法賄選、行賄行為,駁回告訴。
李嘉濠、陳軍佐和何淑萍均為信義區第20屆市議員候選人,信義區應選4席,7人參選。陳獲得4013票,以第2高票當選。何的票數是3781票,以第4高票成功連任。李嘉濠拿下2465票,排名第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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