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三星鄉長李志鏞抗告失敗遭押確定 暫由秘書代行職務
宜蘭縣三星鄉長李志鏞涉嫌辦活動圖利廠商、收受賄賂,涉犯貪汙治罪條例,遭宜蘭地院裁定羈押,向高等法院提起抗告,昨晚遭到高等法院駁回,確定將收押於位在三星的宜蘭監獄2個月;目前羈押通知尚未到縣府,李志鏞暫時以請假的形式缺席,在縣府派任代理鄉長前,公所職務由秘書暫代。
檢方調查,李志鏞涉嫌108年舉辦三星花海和安農溪落羽松點燈2項活動,及花海耶誕樹裝飾工程時,以限定規格的方式讓特定廠商得標,並收受該廠商賄賂40萬元,檢方聲請羈押李志鏞、農業課長蕭振岳、張姓廠商3人,地院裁定羈押李,另外2人分以15萬元、20萬元交保。
李志鏞提出抗告,宜蘭地檢署也針對蕭、張2人交保提出抗告,宜蘭地院昨天將3案一起送往高等法院,晚上就得到裁定。李志鏞抗告被駁回,將遭押至少2個月,蕭、張2人交保裁定則被撤銷,發回宜蘭地院重新審理是否羈押。
鄉公所表示,由於縣府尚未收到地檢署羈押通知,也未派代理,目前李志鏞並不算是「停職」,只能以請假的形式缺席,由秘書江淳銘代行職務;據了解,若比照去年頭城鎮長曹乾舜遭判刑停職、縣府派時任縣議員蔡文益代理的模式,大約10天內就會指派代理人選。
知情人士指出,李志鏞遭到地院裁定羈押,一般而言多屬有明確證據的情況,判刑可能性很高,相對的,非主嫌的蕭、張2人,被訊問時坦承犯行,就有高機率交保,然而並不表示後續沒有串證之虞。根據刑事訴訟法,被告只有逃亡隱匿才會沒收保證金,並不包含串證,況且如何判定串證也是大問題,這可能是高院撤銷交保裁定的考量。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