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維斯違家暴令10萬元交保 律師:不影響球場表現
台灣籃壇首名歸化球員「新台灣人」戴維斯因觸犯家暴令被逮捕。桃園地檢署今天命戴維斯以10萬元交保,檢察官也依家暴法核發命令;戴維斯律師說,不會影響戴維斯球場上的表現。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中壢分局今天表示,戴維斯(Quincy Davis)昨天晚間7時許,與前妻在青埔派出所外發生衝突,由於前妻持有家暴保護令,戴維斯被警方以現行犯逮捕,全案移送台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偵辦,因涉及家暴案,且家庭成員尚有未成年子女,細節不便透露。
桃檢下午表示,經過檢察官偵訊,諭知戴維斯以新台幣10萬元交保;檢察官也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31條規定,核發檢察官命令,命戴維斯禁止實施家庭暴力及對被害人之不當行為等,並當庭諭知保護令內容命戴維斯遵守。
戴維斯離開桃檢時並未受訪,對於媒體提問僅回答「No」;他的委任律師向媒體表示,這起家庭事件,不會影響戴維斯在工作或球場上的表現,後面也會盡全力妥善處理,讓事件和平落幕。
現年40歲的戴維斯目前效力於台灣職業籃球聯盟P.LEAGUE+(PLG)新北國王隊,2013年成為台灣籃球史上首名歸化球員,也放棄美國籍並在台生子。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