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又見行人地獄!內湖三總前斑馬線看病婦人遭曳引車撞 重傷急救不治

台股下跌274點收19,857點 台積電跌17元收766元

中正一分局傳槍響 37歲警頭部外傷意識不清送醫

非法保母夫妻踩破3歲男童肝臟、生殖器爛掉身亡 最終下場出爐!

非法保母劉庭妌與丈夫張竣堯不滿收托照顧的3歲男童哭鬧,加上男童父母遲延給付保母費,輪番將男童肝臟踏到挫裂、生殖器糜爛死亡,最高法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共同犯傷害致人於死罪判劉女11年8月、張12年4月徒刑定讞。

張竣堯(35歲)有強盜、恐嚇取財、妨害自由、詐欺和毒品前科;劉庭妌是幼保相關科系畢業,但沒有保母執照,她上網發文表示想收托貼補家用;2020年5月24日開始,兩人以每月2萬4000元為代價,受託24小時照顧男童,除了尿布、奶粉由男童父母提供之外,其餘飲食由劉女負責。

劉庭妌、張竣堯不滿男童父母延遲給付保母費,也對男童哭鬧感到不耐煩,兩人2020年5月至9月25日期間,不給男童足夠飲食,導致男童2歲多時僅12公斤、3歲時身高只有92公分,慢性營養不良,兩人還對話「你有沒有偷給他吃飯」、「餓死不關我的事」、「繼續餓吧」、「給錢才給吃,不給就繼續餓」等語。

兩人也多次以腳踢男童腹部、賞巴掌,拿拖鞋、玩具車、愛的小手、衣架毆打男童,甚至用腳重踩仰躺男童的腹部多下,男童身心狀況持續惡化,同年9月24日男童發燒,兩人也僅餵食少許的水和雞湯,未帶男童就醫,隔天下午男童休克身亡,劉女雖打119求救,但救護人員到場後,發現男童遺體已僵直。

一審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共同犯傷害致死罪判劉女、張各12年與12年6月徒刑,二審將夫妻兩的刑度都略減6月,判決被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

更一審時,劉女坦承犯行,張則否認犯罪,辯稱男童是劉女照顧,他只有因男童手拿大便而打2下,其餘就沒有再打過,且他也曾經提供藥膳、雞湯、甜湯給男童食用,但更一審根據卷證資料、證人說法,不採信張的說詞。

證人表示,張曾經說小孩不乖就要打,自己小孩也是這樣管教的,他在家還會叫小孩打架,「都是我兒子打他,他都不敢還手」等語。法醫作證時指出,男童生殖器整個都爛掉了。

更一審考量兩人照顧男童,本應善盡職務,充分照顧男童、提供生活所需,但2人明知男童年幼,需耐心教導、管教,也知男童父母縱即使拖欠保母費,也與男童無關,不得轉嫁對父母的不滿,而對男童洩憤,2人長期施暴、凌虐導致男童身亡,使男童父母承受永遠無法彌補的喪子傷痛,犯罪情節嚴重,且2人至今均未能與男童父母和解並獲原諒。

更一審指出,審酌劉女審理時坦承犯行,終知悔悟,而張一度坦認犯行,但之後又否認犯行,且飾詞辯解,改判劉女11年8月、張12年4月徒刑;最高法院認為判決沒有違誤,量刑妥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非法保母劉庭妌(左)與丈夫張竣堯(右)凌虐3歲男童,肝臟被踏到挫裂、生殖器糜爛。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非法保母劉庭妌(左)與丈夫張竣堯(右)凌虐3歲男童,肝臟被踏到挫裂、生殖器糜爛。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保母

延伸閱讀

美國虐兒檔案:受虐者的「施虐傳承」怎麼修復?

托育僅3天…保母不滿男嬰哭鬧重摔頭部14次 屏檢重傷害起訴

無照保母凌虐女嬰腦傷雙眼失明 她事後崩潰發現...丈夫偷吃嘿咻小三

男子從鷹架摔下、肝臟碎裂瀕死 台北醫院緊急手術奇蹟重生

相關新聞

軍人酒駕害死3友 國審判3年半

陳姓上兵去年元旦參與南鯤鯓代天府廟會,飲用含酒精保力達B後駕車搭載四名友人,半路失控擦撞護欄再撞擊中央分隔島,同車有三人...

爆料慈濟開刀房偷拍 吹哨護理師筆電30張打碼私密照:10張我拍的

新北市新店區台北慈濟醫院疑似爆出護理人員偷拍病患醜聞,台北地檢署檢察官23日夜間複訊後向北院聲請裁定爆料者黃男10萬元交...

被害人沒復仇權利?死刑辯論直播湧3500人觀看 網友怒批「打假球」

憲法法庭今辯論死刑違憲與否,司法院YouTube、臉書直播湧入逾3500人觀看,創下有史以來最多的紀錄;網友留言抨擊,「...

曾3度合憲…憲法法庭今辯論死刑 大法官態度是否改變引發關注

憲法法庭今針對死刑是否違憲、若不違憲是否須有配套等議題進行辯論,雖然過去的大法官曾在釋字194、263、476三號解釋中...

7票定生死 死刑存廢今辯論

卅七名死囚主張死刑侵害人性尊嚴、生命權,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憲法法庭在總統大選後拋出公告,今日上午言詞辯論,十五名大法官...

書記官疑過勞死 小孩才8月大

苗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書記官陳政伸今年二月病故,臉書粉絲專頁「靠北書記官」前晚貼文指他疑似配屬工作壓力過大的法官,因過勞發...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