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議長賄選案開庭審理 邱莉莉等10人均否認賄選
台南地檢署偵辦正副議長賄選案,認定民進黨前中執委郭再欽、民進黨正副議長邱莉莉、林志展密謀以每票至少1千萬利誘、恐嚇等方式,讓國民黨議員李文俊等人跑票,欲促成邱、李配「綠藍結盟」,檢方起訴邱莉莉等10人,今天下午首次開庭審理,邱莉莉等人一致否認賄選。
台南正副議長賄選案,檢方上月2日依違反選舉罷免法等起訴的10人,分別是邱莉莉、林志展、郭再欽、台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台南市無黨團結聯盟顧問楊志強、無黨籍市議員黃麗招、國民黨李文俊及友人黃怡萍、李鎮國及妻子高玫仙等10人。
台南地院下午開庭審理,邱莉莉等10人親自出庭外,及其各自聘請律師1至3名不等,光是律師團陣仗計有22人,檢方也出動檢察官蔡明達等4名到庭,當事人之一議員方一峰也到庭。
法官林岳葳對邱莉莉等人律師蒞庭時才提出調閱相關事證遞狀一事,直指檢方起訴迄今1個半,已有足夠時間調閱相關事證,也請律師提早提出。對黃怡萍未帶身分證,她解釋身分證被拿到他處使用,法官當場叱喝「理由這麼多」,要求下次不要忘了帶身分證外,逐一點呼邱莉莉等10名被告,已提醒現場錄音要須朗聲作答,卻未獲回應,法官「不要讓我再講第三次」。
楊志強、林士傑2人遞狀要求變更限制住居所,法官也說,移審時為何不講清楚?楊回有跟法官說了兩個住址,可能法官沒聽清楚,法官回說,當時他即是移審時審理的法官,這才使得楊直說「抱歉」。
面對邱莉莉等10人統統否認犯行,邱莉莉說「我沒有賄選」,林志展說「我不認罪」,郭再欽說「盡輔選職責」,林士傑說「我沒有恐嚇」。
邱莉莉律師質疑,邱上月27日收到檢方監聽通知書,才知道自去年9月9日起至今年1月21日而被監聽,案由是涉貪汙罪,案由與起訴不符,質疑其合法性,認不正訊問,遭疲勞訊問,且譯文監聽內容陳述「被圈走」,檢方註記(買票),認不是同義詞應予刪除,要求調取全數譯文監聽內容。
林志展律師表示,與李文俊結盟是經黨中央及民進黨議會黨團同意,不是不正利益,也無對價關係。
郭再欽律師認為,郭有輔選重責,因上屆民進黨有跑票疑慮,尋求第三方結盟,有助於議事運作,政治結盟不等同賄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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