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幕後藏鏡人」王文宗涉88槍擊案70萬交保 南檢深夜提抗告
台南檢方偵辦88槍槍擊案,向上追出學甲慈濟宮董事長王文宗,涉嫌提供酒店客房窩藏在大陸的主嫌洪政軍並資助生活開銷,檢方雖認定王文宗是幕後指使者,且有串滅證及逃亡之虞,3月25日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王不服抗告,台南高分院撤銷發回,法院4月1日裁准7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南檢昨天深夜已提出抗告。
據了解,南檢於昨天深夜約10點30分向台南高分院提出抗告,台南高分院最快今晚會做出裁定。
檢警掌握,孔祥志犯案前大肆以通訊軟體向友人吹噓即將「做大事」,相關對話言談間,曾出現「王文宗」3個字,專案小組過濾分析,鎖定王文宗是幕後藏鏡人。
檢警自大陸遣返洪政軍後,在洪手機內發現洪政軍與王文宗曾在泉州酒店內「同框」合影照片,使得王文宗不得不承認有兩度赴大陸資助洪政軍事實。檢方認為,王文宗是有計畫性在洪政軍、孔祥志犯案後前往大陸接應,而非單純藏匿人犯,研判全案還有影武者未曝光,有羈押理由與必要。
但台南地院裁定指出,依卷內事證,難認王文宗與88槍擊案共犯有犯意聯絡或行為分擔,也難認王涉犯恐嚇與槍砲罪,但依王本人及證人所述,確實涉犯藏匿人犯罪,王長期在台灣及大陸間頻繁往來,具有在大陸生活能力,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刑法藏匿人犯是3年以下輕罪,辯護人為被告利益聲請具保,法院同意以70萬元保金、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替代羈押。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