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老闆性侵逆轉判刑 衛生局女員工家屬發文:感謝司法主持公道
新北市衛生局林姓女員工前年7月3日墜樓身亡,生前在臉書貼文指控被某物理治療所廖姓前執行長性侵與欺騙感情,原本判無罪,但案經新北地檢署再議逆轉起訴,新北地方法院昨依強制性交罪處廖男3年6月。林女家屬昨天深夜在臉書發文,「感謝司法主持公道,雖然只判了三年六個月」。
林女家屬說,判決結果讓許多隱形的被害人看到了希望、給予了勇氣,「期許這次的案件能夠改變社會,讓大家更認識隱密性犯罪下的困境」,也說「但有一句話,『一審有罪、二審減半、三審無罪』」,指在廖泰翔定罪服刑之前 「會繼續堅持下去」。
判決指出,2017年9月16日晚間治療所聚餐,結束後廖男與林女、其他員工返所休息,隔日上午其他員工離開,廖男因酒醉到廁所嘔吐,竟趁此要求林女到廁所,並出手環抱她。林女拒絕,廖男仍未罷手,甚至將林女拖拉至林女房內性侵得逞,隨後稱與家人有約出遊離開。
之後廖男向林女下跪流淚道歉並懺悔,表示希望和她交往,會與妻子離婚,讓林女選擇息事寧人與他交往,盼能因此補正弭平,但因廖男遲未離婚,林女離職並換到衛生局工作。
2020年7月3日下午,林女任職單位接獲檢舉,林女受人事室人員約詢,之後在臉書貼文揭露性侵過程,並在同日晚間11時許輕生。
庭審時,廖男否認犯罪,坦承發生過性關係,但強調雙方是你情我願。但合議庭以林女接受衛生局人事室約詢的錄音譯文、林女前同事證述,以及林女臉書、Instagram貼文等,不採信廖男說詞。
合議庭審酌廖當時為林女長官,卻罔顧林女對他的信任,藉故要求林女到廁所後性侵,造成林女身心受創,依強制性交罪處3年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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