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宗疑涉88槍擊案遭收押抗告成功 晚間70萬交保
台南檢警偵辦88槍擊案,向上追出幕後指使者學甲慈濟宮董事長王文宗兩度前往大陸,涉提供酒店客房窩藏畏罪潛逃主嫌洪政軍且資助其生活開銷,台南地院25日認他涉藏匿人犯、槍砲且逃亡及滅證之虞裁押禁見,王不服抗告,台南高分院撤銷發回,台南地院晚間准予7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8月。
台南地院指出,王否認有何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之犯行,依據卷內事證,尚難認定被告與本件槍擊案的共犯有何犯意聯絡或行為分擔情形,尚難認王共同涉犯恐嚇罪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持有槍枝子彈罪,犯罪嫌疑重大。
惟依王及證人所述,認王涉犯刑法藏匿人犯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王長期於台灣及大陸地區頻繁往來,具有在大陸地區生活的能力,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但藏匿人犯罪,其法定刑為最重本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被告辯護人於台南地院訊問時為被告利益聲請具保,准予被告於提出新台幣70萬元保證金後釋放,並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8月。
【中央社台南1日電】
涉嫌窩藏台南學甲槍擊案涉案者的學甲慈濟宮董事長王文宗,遭南檢拘提聲押獲准,王文宗抗告成功,台南地院重開羈押庭,今天凌晨裁定7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8個月。
台南地方法院重開羈押庭,因難以認定王文宗和學甲槍擊案共犯有何犯意聯絡或行為分擔情形,何況藏匿人犯罪最重本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地院今天凌晨裁定王文宗以新台幣7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8個月。
台南地檢署3月24日拘提企圖出境的王文宗到案,隔天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王文宗不服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昨天撤銷原裁定,發回台南地院更裁。
王文宗是台南市學甲區知名人士,曾任前台南縣學甲鎮代會主席,目前是學甲大廟慈濟宮董事長,在學甲虱目魚和中國契作期間,王文宗是雙方主要窗口;他涉嫌2度前往中國提供酒店客房窩藏「紅龜」洪政軍,資助生活開銷及提供手機、門號作為聯絡之用。
台南市學甲區去年11月10日凌晨接連發生2起槍擊案,槍手孔祥志當天凌晨1時8分涉嫌持槍在學甲區頂山寮一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射擊58發子彈,再赴位於中正路的前市議員謝財旺女兒競選總部鐵門掃射30槍。
幕後指揮的洪政軍及孔祥志在案發後陸續潛逃出境,策劃指揮犯案之一的楊姓、共犯李姓、郭姓、蔡姓、謝姓等5男先後遭逮收押;洪政軍、孔祥志今年1月在中國落網,2月引渡回台,孔祥志被收押,洪政軍因他案發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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