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高薪誘騙至柬埔寨「全拆」摘器官 人口販運集團2人遭判刑
去年嘉義檢警專案小組查獲人口販運集團成員王男、林男涉嫌以高薪誘騙被害人健康檢查後到柬埔寨工作,實際上涉嫌「全拆」摘取器官牟利,幸被害人及時脫困,檢方依法提起公訴建請從重量刑。嘉義地院審理後,王、林2人雖否認犯行,法官依相關事證,判處以詐術摘取他人器官未遂罪及毒品罪,分別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6月、6年。
判決書表示,年約29歲王子明、年約23歲林沂鋒2022年6月間加入蔡松斌、林䥵妘等人(桃園地院審理中)的人口販運犯罪組織,由蔡松斌負責處理受詐騙同意出境至國外的民眾,確保民眾順利出境;林䥵妘負責居於仲介角色,與在柬埔寨有人體器官需求的買家聯繫並牽線;王、林負責至機場交付民眾出境文件,確認出境的民眾往柬埔寨等工作。謀議既定,蔡松斌即以工作為由詐騙被害人出境到柬埔寨,企圖販賣被害人的全部器官牟利100萬元。
2022年7月27日王、林一同赴桃園機場,將護照、疫苗證明等資料交付給被害人,並且拍照確認被害人確實出境登機的照片傳送給蔡松斌、林䥵妘。被害人登機後,買家反悔不付款,林䥵妘為免被害人遭買家接走卻不付款,即設法找人至柬埔寨機場接走被害人。因被害人的家屬報警、購買機票後輾轉順利返台,倖免於難。
王男又涉嫌2022年8月購入第三級毒品原料後,王、林2人與其他共犯一同分裝為毒品咖啡包,共同涉犯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三級毒品罪,並扣得501包毒品咖啡包。
法院開庭時,王、林坦承持有毒品,但對於涉嫌與蔡松斌、林䥵妘等人以詐術摘取他人器官未遂等罪部分否認犯行,但法官審理蔡松斌、林䥵妘相關證述細節,王男有與蔡松斌、林䥵妘在同一通訊群組內處理被害人是否出境,以及器官買家反悔應如何處理被害人事宜的情節;有王、林分別與蔡松斌談論的對話紀錄;並且在王、林所在的處所扣得器官捐贈同意書等證據,認定王、林2人確有共同為本案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的犯行。
嘉義地院判決,王子明共同犯意圖營利以詐術摘取他人器官未遂罪,處有期徒刑4年4月,又販賣毒品罪,處有期徒刑2年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6月。林沂鋒共同犯意圖營利以詐術摘取他人器官未遂罪,處有期徒刑4年,又販賣毒品罪,處有期徒刑2年4月,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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