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審這罪嫌!虐打高嘉瑜二審開庭 林秉樞激動大喊庭外全聽見
男子林秉樞毆打立委高嘉瑜,逼在母親靈堂下跪、拍攝私密影像,一審依傷害、偽造文書等13罪判刑2年10月,其中傷害罪8月不得易科罰金;案件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下午3時開庭,採不公開審理,但林秉樞數度情緒激動,音量大到庭外走道皆可聽見,法官庭末諭知5月11日續行準備程序。
據悉,法官今當庭諭知,因合議庭閱覽卷證之後,評議決定追加審理林秉樞是否犯刑法第319-1條第1項「未經他人同意,無故以照相、錄影、電磁紀錄或其他科技方法攝錄其性影像」罪嫌,因此採不公開審理,並要求雙方皆不能對外發表相關言論。
高院今天開庭,林秉樞在律師陳頂新陪同下出庭,庭訊近2小時結束,林秉樞過程中多次情緒略顯激動,放大聲量表示「我就是忘記啦,都過這麼久了」、「我就沒有拿」等語。
高嘉瑜委任律師王怡茹庭後受訪指出,一審判決認定林秉樞涉犯私行拘禁罪部分無罪,高嘉瑜沒辦法接受,因一審已認定林秉樞2021年11月11日至12日之間確實傷害、恐嚇、控制高嘉瑜的手機,最高法院見解也指出,被告用不法方式控制被害人,使被害人行動自由受限,應論以私行拘禁罪,因此林秉樞犯行應構成私行拘禁,此為上訴理由之一。
她說,上訴理由也包括量刑,本案屬於親密關係中的暴力行為,林秉樞利用高嘉瑜在親密關係的情感,一再脅迫高嘉瑜做出順從他的行為,更可怕的是被害人不只一位,這也是高嘉瑜先前陳述會勇敢面對訴訟,不只是為了自己,也是為了那些害怕遭到報復而不敢出來提告的被害人們,希望高等法院能審酌林秉樞屢次利用人性弱點,操控弱勢女性,予以重判。
媒體詢問高嘉瑜未來是否會出庭作證,王怡茹說,目前法院尚未有此規劃,若未來視證據調查狀況,有需要的話高嘉瑜會願意出庭。
林秉樞2021年9月17日凌晨與高嘉瑜視訊時,未經同意截取9張裸露身體的私密影像;同年11月10日,林秉樞指示秘書在臉書發文誣陷高嘉瑜介入他人婚姻,隔天林秉樞在馥都飯店逼高嘉瑜脫衣服、下跪,並查看手機內容,動手毆打、拖行、拉高嘉瑜撞浴缸,又趁高嘉瑜冰敷臉部時,拿手機錄影,並逼寫自白書。
林秉樞2021年11月24日於母親靈堂,多次喝令高嘉瑜下跪、拉扯頭髮、扯掉帽子和口罩,高嘉瑜向會館人員取得口罩後,又搶走口罩丟進櫃臺中;他見案件於媒體曝光,打LINE電話恐嚇「妳真的要我死,是不是?我死,妳也會死,妳懂嗎?」、「妳如果要我,把我塑造成一個渣男…阿妳猜會怎樣?」等語,再傳訊息恫嚇「不要互相毀滅」、「不然我們回一起死」。
林秉樞僅坦承傷害犯行,供稱看高嘉瑜的手機訊息、截取私密照片都經過對方同意,「這是兩人平日情趣」,逼下跪、寫紙條等都是他和高嘉瑜學電影鬧著玩的,且他從未揚言散布私密照片,當時是在跟高嘉瑜求饒,想極力阻止週刊報導新聞。
一審不採信他的說詞,依偽造文書、妨害秘密、強制、妨害名譽、妨害電腦使用、傷害、恐嚇等罪判林2年10月徒刑,其中傷害罪8月徒刑不可易科罰金;而林秉樞扣抵曾被羈押226天,等同於繳交78萬罰金、再服刑14天,即可重獲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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