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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文正律師張靜 被婦罵「走後門打贏官司」判決出爐
受資深媒體人彭文正委任與蔡英文總統就「小英論文門」案司法纏訟的律師張靜,於執行業務時被張姓婦人辱罵「走後門打贏官司」,他自訴張婦誹謗,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判張婦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可上訴。
張姓婦人向劉姓婦人承租台北市一處雅房,法院判決張婦將雅房騰空返還劉婦,並強制執行,張靜受劉婦委任辦理強制執行案。
張靜自訴,法院民事執行處司法事務官2021年12月8日赴現址執行,張婦明知有司法事務官、書記官、劉婦的代理人、隨行律師、派出所警員在場,卻指他稱「張靜是走後門打贏官司」,犯誹謗罪。
張婦否認誹謗,表示沒有說「張靜是走後門打贏官司」,縱有說也是事實,她是依自己主觀確信而為合理的評論,屬言論自由的範疇。
法院勘驗在場警員密錄器發現,張靜在現場回稱「天底下的人跟律師都有可能跟法官有關係,就是唯一我沒有,我絕對不會跟法官有關係」,還說「我從來不走後門,我當律師快40年,沒有請過警察,沒有請過調查員,沒有請過檢察官,沒有請過法官吃過一頓飯,送過一個禮」。
法官傳喚員警等人作證,有證人稱,確有聽聞張婦指張靜是走後門打贏官司,採信張靜的說法,認定張婦有罪。
判決書指出,張婦指張靜「走後門打贏官司」,指的是張靜以不正當的手段獲得勝訴判決,依一般社會通念,損及張靜律師的信譽、形象,此一說法不是言論自由保障的範圍,審酌犯罪動機、侵害名譽程度,判她拘役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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