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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賄選獲不起訴 應曉薇:同黨惡質檢舉怎不心痛悲憤?
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被檢舉去年10月透過殯葬業者出資藉舉辦餐會賄選,台北地檢署今認為天菜色價位不足以影響投票意願,今做不起訴處分。對此,應曉薇今聲明表示,感謝檢調機關認真辦案,最終還她清白,面對惡質檢舉讓人心痛悲憤。
北檢當初依違反選罷法賄選罪,偵辦應曉薇、萬華區華江里長候選人楊華中、應曉薇2名助理,以及訂桌的陳姓殯葬業者及彭姓經理;當時應曉薇遭約談後,獲檢方無保請回。
北檢指出,當時應曉薇被檢舉在海鮮餐廳席開5桌賄選,事後查出,背後實際出資者為陳姓業者,當天菜色每桌10人份要價8800元,論價錢或食材並非高不可,不足以影響投票意願,而應曉薇雖有向在場鄰、里長等地方人士拉票尋求支持,但屬言論自由,因此6人處分不起訴。
應曉薇表示,感謝檢調機關這段時間認真辦案的辛苦,最終能夠還她清白,認證從政12年來堅持的乾淨選舉,在此表達敬意和謝意。
應曉薇說,面對選舉過程的惡質檢舉,尤其遭同室操戈、同黨陷害怎不讓人心痛悲憤?雖然深惡痛絕並且深受其害,但是相信違背自己道德良心,抹黑陷害他人者終將被唾棄、遭天譴。
對於被傳訊約談的里鄰長、相關人士及造成的司法資源浪費,應曉薇也表達歉意,最後感謝中正萬華市民朋友的信任跟鼓勵,「德不孤必有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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