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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國女大生案 二審再判死為這理由:再犯率5成、無矯治可能
高雄29歲男子梁育誌2020年擄走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將鍾女性侵殺害後棄屍,橋頭地院審理後,認為梁手段兇殘,再犯率超過5成,依強制性交而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高雄高分院今宣判,仍維持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二審合議庭認為,一審法官認定梁是性侵完後再勒斃鍾女,但卷證資料無法釐清勒斃鍾女的時間點,因此勒頸時序與一審認定不同,梁犯強制性交殺人、強盜性交殺人,經想像競合後,從一重罪論,以強制性交殺人罪量刑。
合議庭認定,梁在當年9月曾涉嫌性侵另名女大生失敗,卻仍精進犯罪手法,繼續尋找落單女生犯案,屬於預謀且有計畫犯罪,且審判至今仍否認有殺意,避重就輕未見真摯悔意,且經二次鑑定後,梁再犯率都屬「高危險」,難有矯治教化、降低再犯復歸可能性期待,應屬「最嚴重犯罪」,量處死刑符合罪責相當。
2020年9月30日,梁育誌就曾在長榮大學附近台鐵高架橋下,鎖定一名落單女子下手,經女方奮力掙扎反抗及呼救,才鬆手立刻駕車逃離現場。
事隔不到1個月,就讀長榮大學的鍾女,當天晚間沿台鐵高架橋返回宿舍,當時在現場埋伏的梁育誌見鍾女落單,隨即上前將鍾女擄走,強行壓制性侵,在長達70分鐘的綑綁性侵過程中,用繩圈勒死鍾女。
隨後梁在現場抽了菸,把死者拖上車,在高雄、台南間繞行,還取走鍾女身上財物購物,以鍾女手機抵充加油費,於案發隔日下午3時棄屍阿蓮區大崗山路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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