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國女大生遭強擄姦殺父母淚灑法庭 凶嫌二審仍判死刑
高雄29歲男子梁育誌2020年擄走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將鍾女性侵殺害後棄屍,橋頭地院審理後,認為梁手段兇殘,再犯率超過5成,依強制性交而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高雄高分院今宣判,仍維持死刑。
梁育誌涉嫌性侵殺害長榮鍾姓女生,一審判他死刑,全案上訴二審,鍾女父母跨海聲請「刑事訴訟參與」,今年1月12日、2月10日都從馬來西亞來台出庭。
二審審理期間,梁育誌一再稱他並不是故意殺害鍾女,辯護律師也針對二審委託做出的量刑鑑定報告,與檢方互有爭論,主張梁不是故意殺人,仍有教化可能,希望法官判梁免死。但梁在法庭上從沒向鍾女父母道歉。
鍾女父母來台出庭時,向法官懇求判處梁育誌死刑,句句帶著哽咽,仍未擺脫喪女之痛,語氣讓人鼻酸。
今高雄高分院宣判,合議庭審理後,依強盜性交殺人罪,判處梁育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高雄高分院預計稍後說明判決理由。
住高雄市阿蓮區的梁育誌家中排行老二,2012年曾陸續犯下6起女性內褲竊案;2020年9月30日,他開車到位於台南歸仁區性侵一名女學生未遂,之後又變本加厲,密集且長期間潛伏在當地高架橋下便道,預藏麻繩圈、望遠鏡等預謀犯案。
隔月的28日晚間8點多,他停車在橋下觀察現場狀況及挑選下手對象,看到準備返回宿舍的鍾姓女大學生,便尾隨在後、強行壓制性侵,在長達70分鐘的綑綁性侵過程中,用繩圈勒死鍾女。
隨後梁在現場抽了菸,把死者拖上車,在高雄、台南間繞行,還取走鍾女身上財物購物,以鍾女手機抵充加油費,於案發隔日下午3時棄屍阿蓮區大崗山路旁。
橋院發現梁育誌犯案前,曾上網學習犯案手法,屬預謀犯罪,另依據精神鑑定結果,梁屬性犯罪再犯率為最高的高危險等級,即使判處無期徒刑,但在假釋回歸社會後,他才50多歲,到時沒有父母管束、家庭羈絆,再犯性犯罪或暴力犯罪的機率仍超過5成,因此處以死刑。
※ 提醒您:抽菸,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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