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大外割逮捕女師今申請國賠 講到這一度哽咽
桃園中壢警分局葉姓警員前年4月違法攔查音樂女老師詹慧玲,桃園地院葉員判4月和6月徒刑,葉放棄上訴,市府已核定停職生效;詹慧玲今在律師及支持者陪同下至中壢警分局申請國賠200萬元。
詹表示,警察違反盤查並為了績效去激怒人民來製造犯罪相當恐怖,葉員已付出代價,也希望整個警察體系可以被檢討。
詹慧玲前年在中壢火車站附近被葉員盤查並遭大外割壓制,再帶回警局,法官依公務員假借職務機會強制罪、公務員假借職務機會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處分葉員。
詹今激動表示,事情過了2年情緒仍很激動,因過去不知道法院會如何判決,因此未提民事賠償,很開心法院作出這樣裁決,若提民事賠償只是針對葉原,但這並非葉一人問題,因此她跟律師討論決定要申請國賠,彰顯問題並讓社會大眾一同討論。
詹一度哽咽說,葉員為有3至5年經驗員警,應知道臨檢程序不可違反盤查,但他被帶回去的8小時過程中,明明可以警局上下都可揭發或阻止此事發生,她卻仍被以不符比例原則及手銬腳鐐對待。
詹指出,事發快2年過去,警方未有人打電話或到她臉書跟他道歉關心,反而還有許多人流言攻擊她,說葉員會被判刑是她搞的鬼,但受害的是她,警察長官還不認錯反而營造霸凌警察的社會風氣。
詹說,警察若為了績效而要製造犯罪,並藉此激怒人民讓人民侮辱警察藉此而獲得績效,這是很恐怖的事情。過去有多少民眾在這樣司空見慣的錯誤執法下被剝奪權利。她勇敢站出來申請國賠希望警察體系能有所改變。
律師陳孟秀表示,詹的例子創造司法上的先例,但這絕對不只是葉員一人責任,背後仍有許多問題須被討論檢討,警察從上到下的體系都該被檢視,申請200萬元國賠不僅是彌補詹這2年來生活及精神上等損害,更是希望可以改革,盼中壢警分局能好好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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