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黃國昌質疑列管農地可核發農用證明? 宜縣府:現況認定
宜蘭縣長林姿妙等官員涉貪汙及偽造文書被起訴,地方法院今開庭審訊時,吳朝琴辯護律師表示,土地只要有在農用,即使被列管也可免徵土增稅,此一說法讓旁聽的前立委黃國昌感到「意外」,要縣府跟所有農民講清楚,未來是不是即使沒有解除管制的農地,都可核發農地農用證明?
黃國昌下午更在臉書貼文,砲口針對林姿妙,批評她要繼續踐踏司法嗎?林姿妙縣長要為了設法在自己涉及的貪瀆刑案中脫身,就改變或扭曲既有的農地管理規範與土增稅核課程序嗎?林姿妙要代表宜蘭縣改變既有規範,改採「即使沒有解除列管,也可以申請核發農地農用證明並免徵土地增值稅」的立場嗎?這根本侵蝕法治的基本精神。
宜蘭地檢署去年偵辦縣政府及羅東鎮公所官員涉貪汙,偽造文書等案起訴,主要針對羅東鎮1558地號曾是堆放土方的列管違規農地,為何可以核發農地農用證明?並免除課徵100多萬元的土地增值稅。
記者開庭後採訪縣政府農業處表示,農地被列管是代表過去曾經有過違規的註記,而縣政府在受理申請案件的過程中,同時會把列管的情節知會相關單位。
農業處表示,由於列管農地有諸多不同的樣態,有可能過去被列管的農地,現況已經改善完成,當事人未申請解除列管;也有可能沒有被列管的農地,現況是違規使用,所以一切要以「現況使用認定」為準,1558地號當時現況是有栽種芭樂,土地是有在農用。
宜蘭地方法院今天召開第二次準備程序庭,吳朝琴辯護律師指出,土地只要有在農用,即使被列管也可免徵土地增值稅,1558號地未撤列管前是否可被認為農用地而核發農用證明,而免課徵土增稅是重要爭點。
前立委黃國昌旁聽開庭結束後表示,今天比較讓人感到意外的是,辯護方提出重要的主張,也就是沒有解除列管的農地,也可以核發農地農用的證明。
他說,辯護人站在被告的最佳利益,提出各式各樣的解釋,是可以理解的;但他要提醒林姿妙縣長要不要為了自己個案的辯護,而去扭曲宜蘭縣的農地管理政策,也就是說在今天準備庭後,宜蘭縣政府恐怕要跟所有宜蘭縣的農民講清楚,未來是不是即使沒有解除管制,都可以核發農地農用證明?縣政府可能要審慎面對。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