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靜儀遭移送散布謠言 辯影片潘孟安傳給她的裁定不罰
去年九合一大選後屏東傳出一段開票瑕疵影片,民進黨立委林靜儀在臉書稱該影片是「造假」、「惡意後製」,未料屏東選委會隨即坦承開票有疏失,林被民眾檢舉散布謠言經警方依社維法移送,林辯稱影片是當時屏東縣長潘孟安傳給她的;法院以林對公共事務表達個人意見屬言論自由,裁定不罰,可抗告。
烏日分局移送指出,林靜儀2022年11月29日在臉書「林靜儀醫師 溫柔堅定新中二」貼文指「本次地方公職人員(九合一)選舉投票結束後,網路上流傳一段屏東縣東港國小開票過程側錄之影片造假」,並稱「惡意的後製影片、用清點選票的影像,搭配唱票的音軌,偽造成開票影片」等語。
但事後,屏東選委會坦承東港國小194號投開票所「選務人員快速唱票未亮票」有疏失,當時不少網友紛紛到林的臉書洗版,更稱是「大型翻車現場」,後來林也修改臉書貼文。
但林靜儀仍遭民眾檢舉,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所規定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之違序行為,將她移送台中地院裁處。
法院審理時,林靜儀不否認該貼文,但辯稱是當時屏東現場潘孟安傳給她這段影片及說明,希望她上政論節目時幫忙澄清,是潘孟安跟她說這個影片有問題,而且縣長是處理選務的人,她認為可信。
林靜儀說,發文後約1個小時,屏東選委會有影片說明完整事件,她就再發一篇完整到屏東選委會說明營片貼上臉書,而且她在原本貼文上更改新的連結,讓大家看清楚。
台中地院審酌,林靜儀貼文用意是對於有人質疑選舉計票過程有瑕疵,以及開票過程緩慢,為個人評論及意見表達,也是對公共事務及影片提出個人意見、質疑,並未具體指稱何人舞弊或違法,屬於言論自由保障範疇。
法院認為,貼文是否正確,容事後檢視、判斷,並不致產生「足以使聽聞者心生畏懼與恐慌,已影響公共安寧」程度,並不構成社維法違規行為,況且她在屏東選委會說明後也在臉書附上影片,顯見無事證認定她有散布謠言影響公共安寧,裁定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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