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火鍋遭掃射、身中10多槍沒死 槍手100萬跟仇家和解
高雄41歲男子許榮霖不滿38歲黃姓友人在外散佈許積欠賭債,去年3月19日晚間持衝鋒槍闖入六合路一家火鍋店,不顧店內有20多人用餐,朝黃男掃射12槍,黃身上有13處穿刺槍傷,重傷倒地,急救後撿回一命,許男一審被高雄地院依殺人未遂、槍砲等罪,重判12年4月,許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考量他以100萬元與黃男和解,今改判11年徒刑。
許男、黃男原先合資經營中古車行,後來兩人因經營問題拆夥,許聽聞黃男在外放話,稱他積欠大筆賭債,兩人就此結下梁子。
去年3月19日晚間9時許,黃男和女友到高雄市六合路一間知名火鍋店用餐,許男請毛姓友人開車載他到場,許單獨進入店裡找黃男談判,但兩人談判破裂後,許回到毛男車上,取出預藏的衝鋒槍,衝入店內追殺黃男。
黃男見許男亮槍,躲到火鍋店廁所躲藏,結果許不顧店內還有20多名客人,就朝著廁所門大喊「我要讓你死」,隔著廁所猛開槍。子彈貫穿門板後,黃男左、右肩膀各中1槍,其中還有1槍擊中頭部,黃負傷逃出廁所,但傷重倒地不起,許還趁機繼續開槍,清空彈匣才罷手。
許男行凶後趁亂逃逸,行凶的衝鋒槍則丟棄在附近銀行的花圃,後來回家開車往大寮方向逃逸,案發後4小時,警方掌握許男行蹤,以口袋戰術包抄,將許男拉下車逮捕,許男車上起獲改造手槍2支,加上做案的衝鋒槍,合計起獲2短、1長改造槍枝及子彈81發。
重傷的黃男,送醫發現左、右耳各1處、右側頭皮1處、左右側鎖骨各1處、左右臉頰各1處、鼻部1處、右前胸2處、左肩2處、右肩1處等多處槍傷,急救後取出子彈,奇蹟撿回一命。
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為許男持有大批槍彈數年,不顧顧火鍋店內還有民眾用餐,持衝鋒槍射擊躲在廁所的黃男,公然行凶,目無法紀,造成公眾恐慌,綜合相關事證,槍砲部分處6年10月徒刑,併科罰金30萬,殺人未遂部分則處8年10月,合併應執行刑12年4月,可上訴。
許男不服判決過重上訴,稱他已經供出槍彈來源,還稱當時被逮時,是準備從屏東返回高雄投案,且和黃男達成和解,希望從輕改判,檢方則認為許男殺意明顯,認量刑過輕上訴。
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為許是被警方緝捕到案,雖供出槍彈來源,但對方已經死亡,許卻將該批槍彈據為己有,在火鍋店內公然朝黃開槍,但考量他以100萬元和黃男和解,並以支付15萬元,殺人未遂部分改判8年,持有槍彈則維持原判,合併應執行刑定11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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