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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爆公務員涉貪卻逃懲戒退休 民進黨要林明溱認錯
民進黨立委鄭運鵬今質疑南投縣洪姓公務員涉貪早被判刑,但縣府移付懲戒太晚,讓他逃過懲戒安然退休。因案發在前南投縣長林明溱任內,民進黨副祕書長黃建嘉抨擊,林當縣長時涉嫌包庇貪官,也包庇兒子當黑官特助,呼籲他承認錯誤。
鄭運鵬指出,該名洪姓公務員2008年辦理河川守護隊勞務外包招標採購案,因詐領86萬元被偵辦,2016年因妨害投標罪被判刑6個月確定,縣府卻未移付懲戒,還讓他退休,直到去年洪因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被判4年1月確定,縣府才移付懲戒,但案件已逾10年追訴時效,判決免議,洪姓公務員逃過懲戒。
而因該案件發生在南投立委補選國民黨候選人時任南投縣長期間,民進黨副祕書長黃建嘉今質疑,該案是在2016年林明溱的縣長任內,洪姓官員被法院判刑確定。但林明溱縣府卻未依法將該官員「移付懲戒」,才讓貪汙官員逃過懲戒。
黃建嘉痛批林明溱,由林執政的縣府有罪卻不移送,就是包庇貪官;而林包庇的不只有「貪官」,還有自己兒子的「特助黑官」,呼籲林明溱承認錯誤,若林不承認自己包庇貪官,那就是昏庸無能,連底下官員貪汙被判刑該移付懲戒都不知道。
縣府則解釋,洪是信義鄉公所課員,並非縣府員工,於2011年7月經銓敘部審定退休,但官司去年才判決確定,縣府獲公所函報後,分別在去年10月及今年1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因該案適用2016年懲戒法修正施行前規定,判決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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