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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男紅線違停遭拖吊 竟買油漆怒塗白線下場出爐
新竹市一名高姓男子去年在國光街紅線違規停車,車輛遭到警察局拖吊,事後竟心生報復找來朋友買白色油漆,趁著四下無人將禁止臨時停車的紅線塗成白線,市府發現後提告。新竹地院認為標線遭毀損,判高男2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千元折算1日。
簡易判決指出,高姓男子去年4月8日早上8點多將車輛停放在新竹市北區國光街與國光街18巷口的紅線處,因違規停車,車輛遭到新竹市警察局拖吊。高男不滿愛車遭拖吊,竟心生報復,當晚用臉書聯繫曾姓男子商討此事,決定要一起將紅線塗成白線。
4月8日當晚10點多,曾姓男子與高姓男子會合後,先去購買白色油漆,接著同行前往新竹市國光街、國光街18巷口,先在附近停好車後,由高姓男子把風,曾姓男子則步行到「拖吊處」,大喇喇在禁止臨時停車的紅線上塗抹白色油漆,長約10到15公尺。
由於標線被塗抹不堪使用,新竹市政府發現後報警提告,涉案的高姓男子、曾姓男子到案後坦承塗刷標線;法官審理確認該段標線遭油漆塗抹,標線無法顯現原有的紅色以發揮禁止臨時停車的效用,已經觸犯刑法138條的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物品罪。
法官認為,高姓男子只因違規停車遭拖吊,就心生不滿與同夥共謀將紅線塗成白線,不僅讓標線毀損喪失效用,也對市府公務員掌管物品所欲達成的行政任務造成影響,亦對國家法益有妨害,念在高男沒有前科、犯後態度等情形,處2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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