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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村長涉賄被起訴 議員、鄉長被提當選無效之訴均喊冤
去年九合一大選後,彰化地檢署對當選的第6選區議員蕭妤亘、連任成功的二水鄉長蘇界欽及鄉代陳昭麟提出當選無效之訴,蕭、蘇二人都稱不知為何被提起當選無效之訴,但檢方查出二水鄉張姓前村長涉嫌為3人買票,檢方今天將張男及收賄的選民2人依違反選舉罷免法提起公訴。
檢方查出,張男為使蕭妤亘、蘇界欽及陳昭麟當選,選前一天去年11月25日下午5點多到羅姓婦人住處交付2千元,約定羅婦和孫子將票投給3人,羅婦事後也要孫子將票投給3人,並在孫子投完票後,交付1千元。
但張男否認犯行,辯稱羅婦手受傷,要去敷藥沒錢,他才拿2千元給她,但檢警查出,當時羅婦家中還有6 千元,且存款也還有20多萬元。
羅婦孫子則辯稱,祖母有要他投票給特定人,但當下並沒給他錢,直到投完票才拿1千元給他,他投票並不是因為事先收了1千元而投票,檢方因此不起訴羅婦之孫,但認為張男和羅婦涉嫌違反選罷法,將2人提起公訴。
蘇界欽得知前村長被起訴,表示他並不知道有人替他買票,覺得很莫名其妙,也覺得很冤枉。蕭妤亘說,張男並不是她的競選團隊,她也不認識張男,也覺得很冤,希望司法能還她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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