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職籃球星承認找女球迷當小三遭釋出 模特兒妻子崩潰提告獲賠30萬
台灣職業籃球P.League+(PLG)球隊新竹街口攻城獅前球員潘冠翰被爆外遇女球迷,兩人坦承交往,而妻子向法院提告要求潘、女球迷連帶賠償5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簡易庭一審判賠25萬元,合議庭二審改判2人應賠償30萬元確定。
潘冠翰身高超過190公分,主打前鋒位置,先前曾效力於裕隆納智捷球隊,2020年底進入PLG加入新竹攻城獅球隊,但前年被爆出和女球迷發生婚外情,而被攻城獅發聲明指出,潘違反球隊管理規範,且嚴重影響球隊形象,而不續約釋出。
潘冠翰妻子是藥師,也身兼模特兒,她主張兩人2018年3月結婚,但潘2021年2月開始和梁姓女子交往,雙方在通訊軟體中互稱老公、老婆,互傳訊息「我們五天沒打砲了、濕不了了、沒有魅力了、沒有性慾了」、「昨天抱不夠、晚上再來、我只要你」、「你要不要去問看看你跟你老婆能不能成功離婚」,提告請求潘、梁女連帶賠償50萬元。
潘冠翰、梁女共同委任律師指出,潘婚後因工作須獨自住在球員宿舍,因此和妻子常發生爭執,潘為了配合妻子經營社群媒體事業、無心經營家庭,長期通勤台北、新竹照顧年幼的家人,妻子也多次主動要求離婚,兩人婚姻出現深刻裂痕,婚姻關係早已名存實亡。
律師抗辯,潘冠翰、梁女2021年2月相識,因一時意亂情迷而侵害配偶權,但梁女心知不妥,潘也對家庭深感愧疚,雙方同年3月底已分手,至今沒有聯絡,雙方侵害配偶權時間極為短暫、情節輕微,且梁女仍得扶養與前夫生的小孩,潘被球隊釋出也沒有收入,認為妻子請求金額過高。
台北地院簡易庭一審判潘冠翰、梁女應連帶賠償妻子25萬元;雙方皆上訴,法院合議庭二審認為潘、梁女承認男女交往,也有相關對話截圖佐證,認定確實有侵害配偶權,審酌雙方發生婚外情,甚至論及潘如何與妻子成功離婚,破壞家庭幸福圓滿,判2人應連帶賠償30萬元,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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