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大外割女老師曝心聲「判決比預期高」 若警上訴將索賠400萬
音樂女老師詹慧玲2021年於桃園中壢火車站拒警方盤查、並罵葉姓員警很蠢,遭當街大外割,依侮辱公務員罪嫌移送法辦,詹認為警方濫權提告,桃園地院判葉員假借職務上機會強制罪、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分判4月和6月徒刑;詹今受訪回應,對司法沒信心情況下,判10個月比預期高,若對方上訴,她將提民事賠償索賠,預計金額落在200至400萬元。
詹慧玲2021年搭乘火車至中壢後火車站,前往上課途中,遭中壢警分局興國派出所葉員認為詹神情緊張遂上前盤查,詹則拒檢遭警員大外割摔傷,互控傷害不起訴,不過詹事後提起再議,經桃園地院判葉員假借職務上機會強制罪、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分判4月和6月徒刑,強制罪部分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詹慧玲今受訪表示,這是史無前例的判決,原本對司法沒信心,認為頂多緩起訴或判2個月而已,不過聽了一些律師想法,有些認為10月夠重了,也有些人認為對方是警察,罪責有點太輕,就算他易科罰金也不到50萬,遠不及她所花的律師費。
詹慧玲指出,以人權的角度而言,上訴是對方的權利,他也應該行使,若他上訴,詹也有權以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索賠,預計金額落在200至400萬元。
詹慧玲說,透過她的事讓大家知道,警察若越權人民無須乖乖配合,從小到大公民教育並未教導大家如何面對警察,反而是警察應當要了解他在道德及角色上的分際。
中壢警分局表示,對於此案判決分局予以尊重,葉員目前已不在興國派出所服務,去年9月因例行輪調,已調往文化所,未給予以葉員任何懲處,職務內容也都未變更。葉員今日休假,分局都有給予關心,葉員尚在考慮是否會上訴,分局後續也會提供相關的法律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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