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麥當勞點點卡盜用不成 男改掏現金結帳仍判罰5千元
高雄陳姓男子撿到麥當勞點點卡,發現餘額還有625元,打算盜用大快朵頤前,原洪姓卡主已將餘額轉出掛失,陳男不但無法結帳,還被依侵占罪判處新台幣5000元罰金或易服勞役。
陳男到案後否認想盜用點點卡,辯稱只是好奇卡主有沒有把錢用掉,當時拿點點卡給店員是要查詢餘額,不是要儲值,也不是要用裡面的錢消費,且當天去麥當勞也是用現金新台幣1000元結帳等。
不過,高雄地方法院法官審理時發現,原本洪男在點點卡上貼有姓名貼塑膠套,但領回贓物時發現塑膠套已被拆掉;且店員也證稱,陳男並未要求先查詢餘額,據此不採信其說詞,並依侵占遺失物罪判處5000元罰金,可易服勞役。
判決指出,陳男去年2月28日上午8時許行經高雄前金區自強一路某間連鎖飲料店騎樓時,撿到洪男遺失的點點卡,經前往麥當勞查詢,發現裡面仍有625元。
喜出望外的陳男當晚7時許到麥當勞點了700多元餐點打算大快朵頤,還特地多儲值100元,卻因洪男在下午2時許就發現卡片遺失,轉出原卡餘額到新卡,導致陳男被告知卡片內僅有100元,無奈之下只得改以現金付帳。洪男事後獲悉後報警將他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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