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抄襲官司戰開打 林智堅律師反批「是余正煌侵害著作權」
新竹市前市長林智堅被調查官余正煌自訴台大國發所碩士論文抄襲,違反著作權法,台北地方法院今傳喚林智堅出庭進行準備程序,林智堅法庭上稱自己沒有動機抄襲余正煌的論文,沒有認罪的問題,庭後面對大批媒體詢問不發一語上車離開,交由律師說明。
林智堅委任律師蕭雄淋法庭上指出,余正煌選擇提自訴而非告訴,且期間召開記者會利用媒體、網路等炒作新聞、施壓法院,「若是提告訴,造就不起訴了」。
蕭雄淋說,余正煌論文共89頁,其中附錄共22頁複製貼上民調資料,另有27頁表格是改作民調,其他文字也是依民調內容加以發展而成,「若把民調資料抽掉,余正煌的論文根本不存在」。
蕭雄淋指出,余正煌論文引用民調未獲林智堅、民調單位授權,就是侵害林智堅和民調單位的著作權,而改製而成的論文當然也沒有著作權,另表示台灣大學學術倫理審定會報告不是本案鑑定報告,學倫會為匿名審查,而本案是公開審理,不希望學倫會報告作為本案證據。
蕭雄淋認為,對方律師稱余正煌論文是自己獨立完成,但其中很多內容都是林智堅先完成的初稿、陳明通提供的參考文字,「如今余正煌拿這些文字來告林智堅,有誣告嫌疑」。
林智堅委任律師胡中瑋也說,呼籲法官命余正煌親自出庭,說明論文中哪些文字是自己寫的,哪些內容是陳明通提供的,且余正煌論文有27頁完全改作民調報告,內容龐大,若沒有民調報告,根本不足以呈現余正煌的論文,「余正煌應說明到底花多少時間準備、創作」。
胡中瑋表示,余正煌引用的民調是內部民調,是林智堅和民調單位共同著作,余正煌未獲雙方授權,確實是侵害林智堅、民調單位的著作權。
林智堅律師指出,因著作權產生的時點是以「完成」為主,余正煌主張林智堅抄襲,但內容很多都是林智堅論文初稿的文字。建議法院應以論文「完成時間」來比對,而非以「發表時間」來比對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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