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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照扮律師 男包攬訴訟遭約談
在民、刑事訴訟中,刑事告訴人或一、二審民事訴訟兩造,可委託不具備律師資格者擔任「訴訟代理人」打官司。但律師法規定,非律師的訴訟代理人,不得出於「意圖營利」承攬訴訟,也就是說不能靠打官司收費,否則便會觸法。
周方慰是通姦除罪化的聲請人之一,他在二○○三年與郭姓妻子結婚,二○一六年卻與李姓女子生下一子,郭女直到同年七月,為小孩辦理國中入學手續申領戶籍謄本,才驚覺丈夫已在上個月領養與李女所生子女,並與李女約定共同行使親權,憤而提告通姦。
據了解,周方慰曾自稱台大法律系畢業,名下除了富邦行銷管理顧問公司,還有同樣登記在北市忠孝東路同一地址的富邦綜合開發和萬國國際開發公司,再加上他曾聲請大法官釋憲,連不少法界人士都相信他有律師身分。
二○一七年,太子集團創辦人許勝發擔任萬泰商銀董事長期間,違法放貸遭法院判刑十一個月,後來許男因欠債財產遭法拍,周方慰曾以債權人律師身份接受媒體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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