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詐助理費900萬 台南議員谷暮‧哈就繳回犯罪所得緩刑
台南市議員谷暮‧哈就被控擔任第1、2屆議員期間涉詐助理費約900萬元,被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起訴,檢方偵辦期間,她即自白認罪並繳回所有犯罪所得,谷暮指誤用助理費,將人生事業毀於一旦,但從未將分文放進口袋私用,台南地院今天下午宣判,谷暮應執行2年,緩刑5年,並向公庫支付30萬元。
台南地院指出,谷暮.哈就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共2罪,各處有期徒刑1年10月,各褫奪公權5年。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5年。緩刑5年,並向公庫支付30萬元。另谷暮的婆婆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1年9月,褫奪公權3年,緩刑3年;姊姊共同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罪,應執行有期徒刑5月,可易科罰金,谷暮自動繳交的犯罪所得985萬多元沒收。
台南地院審理時,谷暮情緒激動,悔悟掩面哭泣,她說,從政12年,單純只想服務原鄉住民,無黨無派的投入政治,希望能從政策上全面關切原住民生活,沒收財團或金主的錢,自掏腰包,衷心以為透過自己角色,發揮影響力,一直努力迄今,但沒想到卻跌在助理費上。
她表示,因自己對助理費認知,誤用助理費,卻將人生事業毀於一旦,但從未將分文放進口袋私用,統統用在人事及辦公室費用之上。這3年來,她沒有一天好好睡過,現在她只想與兩小孩一起生活,彌補過去12年未陪伴他們成長的缺憾。
谷暮的律師表示,谷暮為此案身心受盡焦熬,但仍用心問政及扶養小孩,金額雖大,但仍不足支出人事及辦公室1300多萬元,請法官輕判,並給予緩刑機會。谷暮‧哈就連同同案被告谷暮的婆婆、胞姊等人均到庭認罪,請求法官從輕量刑。
檢方認其犯後態度良好,同意法官減輕量刑,惟對緩刑部分需附加條件,向公庫支付一定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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