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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東錦告國民黨想拿回黨籍 法官勸調解「都選上了一定要告嗎」
苗栗縣議長及縣長當選人鍾東錦因不顧國民黨中央提名謝福弘參選,逕行以無黨籍登記參選縣長,被國民黨開除黨籍,6年內不得請求恢復黨籍,他不服提確認黨籍存在訴訟,台北地方法院今首次開庭,法官建議鍾東錦循黨內申訴管道救濟,「法院判決就沒什麼空間」,諭知明年1月19日再開庭,確認雙方是否有調解意願。
鍾東錦原先是國民黨員,而國民黨決定徵召謝福弘參選苗栗縣長,而鍾東錦9月2日也登記參選縣長;國民黨苗栗縣黨部認為鍾東錦違反黨紀,建議黨中央撤銷黨籍,經考紀會決議開除鍾東錦黨籍,中常會也無異議通過。
鍾東錦認為國民黨內有黨員選舉辦法,國民黨應依黨員及民意調查提名候選人,卻捨此不做,反而由寡頭決定,違反政黨法、政黨政治民主原則,認為國民黨開除他的黨籍不合法。
台北地院開庭時,法院問及鍾東錦和國民黨是否有調解意願,雙方律師皆表示得再詢問當事人意見;法官再問鍾東錦是否有循黨內救濟管道,向國民黨申訴?鍾東錦律師表示,確實有提申訴,但國民黨堅持鍾已不是黨員,所以才提訴訟。
法官庭內勸諭雙方,「都已經選上了,好好從事縣政就好,一定要告嗎」,若循黨內、私下管道處理,會比法院判決更有彈性。另法官駁回鍾東錦律師聲請調閱考紀會撤銷花蓮縣議員當選人魏嘉賢的會議紀錄。
至於鍾東錦律師聲請調閱花蓮縣新城鄉長何禮臺、花蓮縣議員張正治確認國民黨黨籍存在訴訟的卷證資料,法院要求律師補陳待證事實,再評估有無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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