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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哲敏小弟指控檢警「大案小辦」、三重警駁已移送郭 檢方回應
自稱名模錢帥君男友郭哲敏前員工的吳姓男子,今天到台北地檢署控告郭教唆小弟綁架、凌虐他,並指新北地檢署與三重警分局大案小辦。新北檢回應,案件早已依妨害自由、傷害罪起訴,一切依法處分;但針對三重警方表示郭哲敏也已移送,檢方駁斥並未收到資料,指出當時僅函檢筆錄一份,警方作為不符流程,已請三重重新辦理正式移送。
吳男今天凌晨在自己的臉書貼文,附上預錄的影片,指控郭哲敏去年9月教唆手下將他從三重強擄至彰化,後來他被警方救出,檢警卻僅以傷害案偵辦。吳男同時還指控三重警分局在警詢期間,讓郭哲敏大搖大擺走進分局探視嫌犯,而且當時綁匪沒有上銬就坐在他身旁,讓他非常害怕。
三重警分局今天駁斥吳男,指當時警方只花8個小時就救出吳男、逮捕5名嫌犯,所有嫌犯上銬,與被害人隔離詢問,期間沒有任何親友到場探視嫌犯,也沒有聘請律師,雙方避重就輕只說是債務糾紛,且依吳男陳述、指控是郭哲敏在幕後教唆擄人,通知郭哲銘於去年10月5日由律師陪同到案說明,警詢後將郭哲銘併案依妨害自由、傷害案函送地檢署。
新北檢稍早亦發新聞澄清,案件已依妨害自由、傷害罪起訴,一切依法處分,和解是因被告有提和解,才會詢問被害人是否有意願和解。
但新北檢表示,並未收到三重警分局移送郭哲敏資料。檢方指出,三重分局雖然有以函檢送郭哲敏的1份警詢筆錄,但並無犯罪事實等移送書所應具備內容,不是正式移送。檢方表示,據了解函文僅由偵查隊長代決行,與移送需由分局長決行的行政流程不相符,已請三重分局重新辦理正式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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