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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片「角頭」臨演李振豪詐85國人赴柬埔寨賺千萬 再押2個月
在電影「角頭」擔任臨時演員的竹聯幫東堂「東新會」成員李振豪,誘騙國人赴柬埔寨獲暴利,起訴後羈押禁見;李聲請具保停押,台北地院認為,李涉犯人口販運防制法等重罪,裁定本月9日起延長羈押禁見2月。
檢警調查辦犯罪案件,月前蒐證後搜索、逮捕李振豪等9名嫌疑犯到案,今年9月2日起訴全案,起訴後,李振豪裁定羈押禁見3月,由於羈押期間將屆滿,法官日前開調查庭訊問李、檢方的意見為何。
李振豪表示,希望可以交保代替羈押處分;李的律師表示,李已無羈押必要,可用具保、定期到派出所報到等方式處理,仍能確保案件審判。
蒞庭公訴檢察官則表示,李振豪的犯罪嫌疑重大,羈押的原因仍未消滅,應予延長羈押禁見。
李振豪曾在國片「角頭」擔任臨時演員,原在台北市中山區一帶酒店圍事,因受疫情影響,與柬埔寨人蛇集團勾結,指使手下以高薪誘騙至少85名國人前往柬國從事犯罪工作,檢方偵辦,控訴李個人獲不法利益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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