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收汪傳浦犯罪所得4.8億美元 判合憲
憲法法庭判沒收新制溯及既往規定合憲,15名大法官中,呂太郎、蔡明誠、黃昭元則投反對票。呂太郎認為,罪刑法定原則為現代國家法治的基石,無此原則談不上是文明國家。
呂太郎認為,罪刑法定原則目的在禁止國家濫用權力,羅織行為時法律所未明文的罪名,或施以法律明文規定以外的處罰,這在刑法第一條即開宗明義闡明;禁止不利之溯及處罰為罪刑法定原則的核心內涵,也不得以「非刑罰」為名,逃脫罪刑法定原則控制。
刑法沒收規定2015年12月30日通過修正,2016年7月1日實施。刑法第二條第二項規定「沒收、非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適用裁判時之法律。」憲法法庭指出,同法第38條之一第一項及第二項所定沒收部分,未牴觸憲法罪刑法定原則,也沒有牴觸法律不溯及既往、信賴保護原則。
味全食品多年前以低價油冒充配方調合油販售,一審判決為2016年3月25日,當時沒收新制未實施,法院沒有宣告沒收味全的財產;2審雖判公司無罪,但沒收新制已實施,規定要適用「裁判時」的法律,因此沒收3292萬元。
味全認為,刑法新規定竟可以回溯適用到修法前已發生且結束的行為,且沒收判決不能上訴第3審,連一次救濟的機會也沒有,罪刑法定是憲法肯認的原則,行為時須有明文規定,沒收剝奪人民財產,算是刑罰,質疑新制溯及既往。
汪傳浦將收取的佣金匯至妻子葉秀貞、4名兒女和汪家家族開設的EUROMAX、SABLEMAN、LUXMORE海外公司可動用的帳戶,法院認為這些款項是因汪傳浦違法無償取得,目前裁准沒收金額為4億8718萬美元,汪家不服也聲請釋憲。
憲法法庭認為,沒收犯罪所得有別於刑罰,是要回復犯罪行為前的合法財產秩序,沒收宣告的主體除犯罪行為人外,也包含非善意取得第3人。沒收數額與行為人犯罪的罪名輕重無關,不是取決於故意或過失等歸責程度。
在沒收新制施行前,人民可以保有犯罪所得,是因為規範不足,立法者修訂新制是要彰顯法秩序的公平與不可侵犯性,犯罪的人保有犯罪所得沒有信賴保護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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