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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章魚里」里長爆詐領收賄 檢依貪汙罪起訴
台北市士林區天玉里有「選舉章魚里」之稱的里長潘錦雄,遭控爆詐領焚化爐回饋金等建設經費,貪汙39萬餘元,士林地檢署近日依貪汙等罪起訴潘男,至於8名公司負責人因違反商業會計法及行賄等罪,因偵查中認罪,分別獲緩起訴處分。
檢方起訴指出,潘錦雄2014年擔任天玉里里長至今,2016年起與園藝、食品、禮儀社、禮品、工程業者配合,開立與實際施作金額不符的報價單、發票、收據,由不知情里辦送交區公所、管委會、國防部政戰局核銷並侵占經費。
2016年,潘錦雄明知郭姓民眾未同意受雇打掃天玉里辦公處,卻請張姓里幹事製作雇工契約書、領據、簽到表等,偽刻郭民全名印章,向經費管委會請領2萬4000元。
2017年,潘錦雄委外承包天玉里乾粉滅火器性能檢測工作,約定每支滅火器單價250元,有360支,總價9萬元,潘先向管委會申請核撥9萬元經費,私自兌現,承包商李姓負責人因遲未收到工程款,致電問潘,潘才告知李前往領款,但暗示李要有所表示,李為日後持續承包相關工作,陸續行賄3萬元。
士林地檢署認為,潘錦雄涉犯貪汙治罪條例「侵占公有財物罪」、「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收受賄賂罪」,刑法偽造私文書等罪;全案犯罪所得39萬餘元,應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高姓等7名公司負責人涉違反商業會計法,李姓負責人涉對公務員不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獲緩起訴1年,須分別支付公庫3至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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