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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發科工程師泳池猝死 家屬告寒舍艾美酒店老闆結果出爐
聯發科王姓工程師前年在寒舍艾美酒店游泳,因呼吸急促、身體不適,送醫急救仍宣告不治,家屬提告寒舍集團董事長蔡伯翰等9人過失致死罪嫌,檢方處分不起訴確定,但家屬不服聲請交付審判,台北地方法院裁定駁回確定。
王(46歲)台大電機系畢業,也取得2個台大碩士,在聯發科擔任工程師,前途一片看好,他2020年7月29日到寒舍艾美酒店消費,晚間到三樓泳池游泳,突然喘不過氣,自行休息後請飯店人員協助就醫,仍因心因性休克身亡。
王的父母認為飯店延誤就醫,提告蔡伯翰、酒店總經理、副理、櫃台人員、設備管理員、救生員等9人過失致死罪嫌,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處分不起訴,家屬提再議後被高檢署駁回確定。
王的父母聲請交付審判,認為酒店未設醫護室、無障礙設施、高腳救生椅等,也沒有及時發現兒子異樣、叫救護車、中斷實施CPR,延誤就醫導致兒子死亡,但檢方未詳盡調查,處分有違誤。
台北地院認為,酒店多處設置AED,也安排員工接受CPR急救訓練,救生人員也有相關研習證書,王使用泳池時,也確實有合格救生員在場。
法院根據監視器畫面,飯店員工得知王身體不適,提供巧克力、運動飲料,並陪伴到更衣區更換衣物,王倒地後也立即報案、觀察心跳、提供毛巾避免王抽搐咬傷舌頭,並以CPR和AED急救,過程沒有疏失,也沒有延滯就醫。
法院認為王死因是心血管病變,引發急性心肌梗塞,與家屬主張酒店未設醫護室、高腳救生椅之間沒有因果關係,認為檢方處分不起訴,認事用法沒有不當,裁定駁回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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