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當選名單公告 花蓮涉賄7人火速遭檢方提當選無效之訴
花蓮縣選委會今天公告當選名單,花蓮地檢署依據選罷法規定,第一波針對7名涉賄刑事部分已遭訴的當選人,火速向花蓮地方法院提起民事當選無效之訴,花蓮地院表示將分案審理。選罷法規定,選舉罷免訴訟各審受理法院應於6個月內審結,為二審終結案件,最慢1年會有結果,若被判當選無效確定,將自判決確定日起解職。
花蓮檢警積極查賄,目前偵辦案件超過40件,多是候選人或椿腳、支持者以現金、送禮買票,也有候選人以洗車勞務爭取選民支持,其中在選前已經偵結起訴共9件、24人。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俊廷表示,當選名單今天公告後,已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20條第1項規定,對於涉犯選罷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等罪嫌,已被提起公訴的7名當選人,向花蓮地方法院提起第一波當選無效之訴。
他強調,檢警查賄不因選舉結束而鬆懈,目前仍有多案持續偵查中,若還有其他偵結起訴案件,後續也會再向花蓮地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今天被提起民事當選無效訴訟的花蓮縣7名當選人,有6名鄉鎮市民代表及1名村里長,包括鳳林鎮第一選舉區詹姓鎮民代表當選人、鳳林鎮第一選區石姓鎮民代表當選人;光復鄉第一選舉區王姓鄉民代表當選人、萬榮鄉第二選舉區劉姓鄉民代表當選人、萬榮鄉第三選舉區江姓鄉民代表當選人、萬榮鄉第三選舉區古姓鄉民代表當選人、鳳林鎮鳳仁里許姓里長當選人。
花檢表示,縣議員、鄉鎮市民代表將於12月25日就職,同時選出議長及代表會主席,地檢署已組成專責查賄小組,全力積極查察賄選,杜絕買票,若民眾知悉有賄選事情,也歡迎直接提出檢舉,檢舉賄選專線(03)8230159、0800024099按4。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