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罹癌麵包師槍殺2人逃死 死者家屬求償只獲賠60萬
高雄65歲麵包師傅方進祥和前妻因房產問題產生糾紛,去年談判時開槍打死前妻吳姓同居人、劉姓友人,被依槍砲彈藥管制條例、殺人等罪判26年、褫奪公權10年;死者劉男的母親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求償300多萬。橋頭地院民事庭審理後,判方進祥應賠償60萬。
判決指出,去年3月7日晚上5時55分許,方進祥持槍射擊劉男,眼看劉已倒地不起,仍多次開槍,足見殺意甚堅,手段兇殘,導致死者左肩、左下背部、左大腿及左臉頰5處槍傷,身體多處臟器貫穿破裂等傷勢嚴重,當晚送醫,急救無效死亡。
劉男母親主張,他育6名子女,依內政部統計女性平均餘命,她仍有3.23年餘命,另依平均每人月消費支出1萬7457元計算,並平均分攤扶養義務人支出,應賠償11萬2772元扶養費;加上兒子死後,白髮人送黑髮人傷痛,內心悲愴請求300萬精神慰撫金,總計346萬2772元,扣除已領的犯罪被害人補償金40萬元,向凶手求償306萬2772元。
方進祥抗辯,願負擔劉姓死者損害賠償責任,但請求金額太高。
法官調閱死者財產資料,發現劉男名下沒有動產、不動產及存款,生前又沒跟母親同住,甚至沒有給過家用,加上案發時沒工作,而是透過家族承租用地,每年由兄長均分,月收入才接近6000元,甚至未達高雄市最低生活費標準,因此法院認為求償扶養費11萬2772元無理由。
地院衡量雙方身分、地位、經濟、家庭狀況及方進祥犯行,認慰撫金以80萬元較適當,另扣除已領取的20萬犯罪被害人補償慰撫金,判方應賠償60萬慰撫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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