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收新制憲庭明宣判 汪傳浦數億美元佣金沒收也併案審
味全食品多年前以低價油冒充配方調合油販售,智慧財產法院依新制沒收3292萬犯罪所得,味全認為刑法第二條第二項和刑事訴訟法條文牴觸憲法禁止溯及既往、比例、罪刑法定原則之虞,沒保障人民財產權、訴訟權,聲請釋憲。憲法法庭7月19日行言詞辯論,明天宣判。
另外,特偵組(已廢除)聲請單獨沒收拉法葉購艦案主嫌、已故軍火商汪傳浦藏於海外的犯罪所得案,最高法院已裁准4億多美元。台北地方法院認為汪傳浦將收取的佣金匯至妻子葉秀貞、4名兒女汪家興、汪家勇、汪家明、汪君玲和汪家家族所開設的「EUROMAX」、「SABLEMAN」、「LUXMORE」海外公司可動用的帳戶,法院認為這些款項是因汪傳浦違法無償取得,應予沒收。
葉秀貞、汪家勇、汪家明、汪君玲認為檢察官聲請單獨宣告沒收案件,最高法院的2號刑事裁定所適用的刑法第2條第2項、第38條之1第2項及第40條第3項規定,有違反憲法第1條、第2條民主國、法治國原則、第8條罪刑法定不溯既往原則、第15條保障人民財產權、第23條比例原則等疑義,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案。憲法法庭11月24日受理,併案審理。
不過,汪傳浦兒子汪家興和「EUROMAX」、「SABLEMAN」、「LUXMORE」今年6月7日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但憲法法庭第二審查庭認為,汪家興早已出境,「EUROMAX」、「SABLEMAN」、「LUXMORE」等公司營業處所也都在海外,委任訴訟代理人的委任書文件,均應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證明,才能認為合法代理。
審查庭雖曾以電話通知律師,要求提供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的設立登記文件及相關中文譯本到庭,但都未見回復。10月28日下裁定命聲請人補正,但汪家興提供的驗證文件仍無法證明經政府機關確認的公證人處親筆簽名,EUROMAX等三外國法人具狀補正資料,也欠缺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證明合法的文件及其中文譯本。審查庭一致決議不受理。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