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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高投票率買票買到選前之夜 雲林再查獲3起賄選

買票買到選前之夜!儘管已進入投票倒數計時,但雲林縣查賄小組查賄腳步未停止,雲林地檢署昨天再查獲三起賄選,其中更有鄉長、鄉代和村長的結構性聯合買票,據了解,候選人怕投票率低,才會在選前仍還不停發「走路工」。
雲林地署檢察官施家榮昨晚下班前接獲賄選情資,即指揮北港分局,昨晚通知水林鄉黃姓鄉民代表候選人的樁腳、受賄民眾數人到案。張姓樁腳涉以每票現金500元買票,案經檢察官訊問後,張姓樁腳諭令10萬元具保候傳,其餘選民主動繳回1500元賄款後均請回。
被查獲買票件數最多的台西鄉,昨天再傳賄選,林姓鄉民代表候選人的黃姓樁腳疑涉賄選,雲林地檢署檢察官顏鸝靚指揮台西分局、雲林刑大、雲林調查站、刑事警察局電信偵二隊,昨天通知台西鄉林姓鄉民代表候選人的黃姓樁腳黃、王姓、林姓男子及選民共6人到案說明,查扣現金及自動繳回不法所得共1萬6000元。
經查,黃姓以每票現金4000元賄選,林姓樁腳交付3萬元給王姓樁腳,以鄉代和村長每票各現金1000元,鄉長每票2000元,採取結構性買票,昨天陸續通知樁腳、選民到案說明,黃姓、王、林樁腳訊後分別諭令3萬元、2萬元、5萬元具保候傳。
另外,雲林地檢署檢察官謝宏偉指揮雲林刑大,昨天通知四湖鄉崙北村吳姓村長候選人、莊姓樁腳及受賄民眾到案。吳涉嫌透過莊,以每票現金2000元買票,選民主動繳回5000元賄款,經檢察官訊問後,諭令吳以5萬元、莊以2萬元具保候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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